官名。秦置,漢沿設,在御史大夫之下。受命御史中丞,接受公卿奏事,舉劾非法;有時受命執行辦案、鎮壓農民起義等任務,號為“綉衣直指”。宣帝曾召侍御史二人治書,後乃專設治書侍御史。侍御史分掌令曹、印曹、供曹、尉馬曹、乘曹。魏、晉、南北朝時,曹數時有增減,但均不止五曹,治書侍御史也分掌各曹,與漢製不同。北朝魏、齊必對策高第者方能補御史官。唐侍御史屬臺院,殿中侍御史屬殿院,、監察御史屬監院,三者並列。侍御史掌糾興舉百官、入閤承詔、知推(推鞫)彈(彈舉)公廨(知公廨事)、雜事(御史臺中其他各事)等事,以知雜事最忙。宋、元及明初侍御史衹設一二人,作為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的佐貳。
分類有:治書侍御史、分掌侍御史、二丞侍御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