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秦置,汉沿设,在御史大夫之下。受命御史中丞,接受公卿奏事,举劾非法;有时受命执行办案、镇压农民起义等任务,号为“绣衣直指”。宣帝曾召侍御史二人治书,后乃专设治书侍御史。侍御史分掌令曹、印曹、供曹、尉马曹、乘曹。魏、晋、南北朝时,曹数时有增减,但均不止五曹,治书侍御史也分掌各曹,与汉制不同。北朝魏、齐必对策高第者方能补御史官。唐侍御史属台院,殿中侍御史属殿院,、监察御史属监院,三者并列。侍御史掌纠兴举百官、入閤承诏、知推(推鞫)弹(弹举)公廨(知公廨事)、杂事(御史台中其他各事)等事,以知杂事最忙。宋、元及明初侍御史只设一二人,作为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的佐贰。
分类有:治书侍御史、分掌侍御史、二丞侍御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