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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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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诗话续编:
: 承兵
贼之
后,征率烦重,民不堪命,作〈春陵行〉,其末云:『何人采国风?吾欲
全唐诗话:
: 巢
贼之
乱,车架播迁。
韵语阳秋(1-7):
: 承兵
贼之
后,征率烦重,民不堪命,作《舂陵行》。
送郑十八虔贬台州司户伤其临老陷
贼之
故阙为面别情见于诗
卷之一○:
: 虽有一时平
贼之
功,然骄恣不法,人甚苦之;
卷之一一:
: 且无盗
贼之
警也。
卷五:
: 民乐于丰年之耕耨且无盗
贼之
警,不见治术之迹。
卷五:
: 承兵
贼之
后,征率烦重,民不堪命,作《舂陵行》,其末云:“何人采国风,我欲
卷下:
: 职事得罪耳钦不忠于君不忠于友真奸
贼之
雄者班固反谓钦能补过将美不当与之同罪
卷第四:
: 方
贼之
至康州也,赞善阅兵,得羸兵二百余人,扼战,斩贼数十人。
刘斧诗话:
: 且无盗
贼之
警,不见治术之迹。
卷十四:
: 虽有一时平
贼之
功,然骄态不法。
潘黄门集:
: 委谗
贼之
赵虏。
楚辞卷第四:
: 残
贼之
政害仁贤也。
楚辞卷第十二:
: 虎豹斗兮残
贼之
兽,忿争怒也。
楚辞卷第十六:
: 言己欲为君斫去谗
贼之
臣于堂廇之中,选进吕尚、管仲之徒以为辅佐,则邦国安宁
卷四十三:
: 而盗
贼之
卷四十四:
: 人各持其私意以
贼之
,议论胜于下,
卷四十七:
: 盗
贼之
馀,则莫不轻刑罚,
卷五十二:
: 富民无盗
贼之
忧,其利岂可胜言哉!若使小民无以为生,举为盗贼,则朝廷之忧
卷五十五:
: 则有沟壑盗
贼之
患。
卷五十六:
: 必有饥馑盗
贼之
忧。
卷五十七:
: 亦无盗
贼之
患。
卷六十一:
: 直方以谓众
贼之
中,唯尹遇最为桀黠难捕,又其窟穴离州界最远,遂分布弓手,
卷六十四:
: 既任透漏失
贼之
责,动辄罚钱科罪及均出赏钱,显见与其
卷六十五:
: 盗
贼之
类,何所不有。
卷六十六:
: 其后必有盗
贼之
忧,死伤愁怨,其终必致水旱之报。
卷七十二:
: 然而不知昊
贼之
遗种,其将永世而臣伏邪?其亦有时而不
卷七十六:
: 来岁恐有流殍盗
贼之
忧。
卷九十四:
: 盗
贼之
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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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 盗
贼之
诛,于法无宥。
浮邱子卷二:
: 奸宄寇
贼之
所以生心。
浮邱子卷八:
: 则纵其官蟊
贼之
、荼毒之,道路以目,而民末由讼言于天子之庭以折其不然。
浮邱子卷九:
: 则伦、冏、颖、越先自为残
贼之
矣。
浮邱子卷十一:
: 是谓蟊
贼之
师;
●柏斋集巻八:
: 但时势不同反能害事盖我之兵威既振
贼之
生路已絶恐其致死拒战纵能剿杀我军亦伤
卷二十七 居士集卷二十七:
: 则为媪受捕
贼之
责。
卷二十九 居士集卷二十九:
: 无破
贼之
谋,而坐请益兵,盖虞败
卷八十 外制集卷二:
: 当
贼之
冲。
卷八十一 外制集卷三:
: 而今又罹盗
贼之
患。
卷九十七 奏议卷一:
: 岂是爱君忧国、忘身破
贼之
人?何足爱惜?若律文已重,即乞尽行,
卷九十八 奏议卷二:
: 因此便无讨
贼之
志。
卷九十九 奏议卷三:
: 亦挫
贼之
一端。
卷一○○ 奏议卷四:
: 本要为州县御
贼之
备。
卷一○一 奏议卷五:
: 江淮伦
贼之
后,继以饥蝗。
卷一○二 奏议卷六:
: 朝廷于此忧
贼之
时,正患乏
卷一○四 奏议卷八:
: 不惟消弭盗
贼之
患,兼可以悦其疲怨之心。
卷一○五 奏议卷九:
: 挫
贼之
锋,增我士气。
卷一○六 奏议卷十:
: 不惟骄
贼之
心难从,实亦为国之害不
卷一○七 奏议卷十一:
: 坚其事
贼之
心,然本欲存信以怀元昊,而终至叛逆,几困天下。
卷一○九 奏议卷十三:
: 流亡盗
贼之
患,不可不虞。
卷一一三 奏议卷十七:
: 故未有临阵破
贼之
功。
卷一一四 奏议卷十八:
: 而
贼之
出也,常举其国众,合聚为一而来。
附录二 先公事迹〈欧阳发等述〉:
: 狄自破蛮
贼之
后,方振威名。
卷四十二:
:
贼之
穷计,力不两完,必先认上流,勤保夏口以东,以延视息,无缘多兵西上,空
卷五十:
:
贼之
形势。
卷五十六:
: 其盗
贼之
身一也。
卷六十五:
: 避
贼之
理,莫如速逃,则斯善矣。
卷七十五:
:
贼之
似也。
卷八十:
: 当受同
贼之
责,实负其心。
卷九十:
: 委谗
贼之
赵虏。
卷一百六:
: 去盗
贼之
原,除旦夕之损,建终年之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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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回 美髯公智稳插翅虎 宋公明私放晁天王:
: 所以为群
贼之
魁也。
第十八回 林冲水寨大并火 晁盖梁山小夺泊:
: 乃明正
贼之
罪也。
第二十回 虔婆醉打唐牛儿 宋江怒杀阎婆惜:
: 朝廷不及察其通
贼之
罪,而婆惜必欲发其覆焉。
第三十四回 石将军村店寄书 小李广梁山射雁:
: 以深表宋江为
贼之
首,罪之魁也。
第五十五回 吴用使时迁偷甲 汤隆赚徐宁上山:
: 说贼例尽
贼之
神,又不作奇异作用,可见文字写假无味,写真乃传。
第六十一回 放冷箭燕青救主 劫法场石秀跳楼:
: 而得通
贼之
报,天下卒无有一人白其冤也。
第六十二回 宋江兵打大名城 关胜议取梁山泊:
: 必为骂
贼之
常山,击
贼之
司农矣。
第六十三回 呼延灼月夜赚关胜 宋公明雪天擒索超:
: 不谓呼延灼以降
贼之
旧将,行劫寨之奸谋其言曰:宋公明忠义,误入贼案,夤夜杀
第六十四回 托塔天王梦中显圣 浪里白条水上报冤:
: 便有过望草
贼之
意。
第七十回 忠义堂石碣受天文 梁山泊英雄惊恶梦:
: 则梁山泊诸
贼之
性善,无疑也。
第九十八回 张清缘配琼英 吴用计鸩邬梨:
: 破田
贼之
机在此矣。
第十七回 美髯公智稳插翅虎 宋公明私放晁天王:
: 所以为群
贼之
魁也。
第十八回 林冲水寨大并火 晁盖梁山小夺泊:
: 乃明正
贼之
罪也。
第三十四回 石将军村店寄书 小李广梁山射雁:
: 以深表宋江为
贼之
首,罪之魁也。
第六十四回 托塔天王梦中显圣 浪里白条水上报冤:
: 便有过望草
贼之
意。
红楼梦论赞:
: ”“何以蓄凤姐也?”曰:“
贼之
。
序一:
: 《春秋》纪乱
贼之
事,是又不可执一论也。
修文舍人传:
: 盗
贼之
所攘窃,虫鼠之所毁伤,十不存一,甚可惜也。
小二:
: [42]司隶:古代负责督捕盗
贼之
事的官吏。
卷四: 余德:
: 逋逃者:并非盗
贼之
类的逃亡者。
第七回 范学道视学报师恩 王员外立朝敦友谊:
: 此从
贼之
根一宿无话。
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读法:
: 此真盗
贼之
行也。
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读法:
: 此真盗
贼之
行也。
清本第九回 陈光蕊赴任逢灾江流僧复仇报本:
: 而遇洪江水
贼之
灾,是迷于清水,而自蹈于洪水,自作自受,于贼何涉?何以陈光
第五十六回神狂诛草寇 道昧放心猿:
: 几有盗
贼之
心者都念之。
第六十二回涤垢洗心惟扫塔缚魔归正乃修身:
: 就于麒麟殿上谢圣僧获
贼之
功,议请圣僧捕擒贼首。
第六十三回 二僧荡怪闹龙宫群圣除邪获宝贝:
: 快早说前后做
贼之
事。
第九十七回金酬外护遭魔毒 圣显幽魂救本原:
: 此必是官兵捕
贼之
意。
读三国志法:
: 故书中多录讨
贼之
忠,纪弑君之恶。
第九回 除暴凶吕布助司徒 犯长安李傕听贾诩:
: “董太师何罪而见杀?”允曰:“董
贼之
罪,弥天亘地,不可胜言。
第十七回 袁公路大起七军 曹孟德会合三将:
: 今乃为叛
贼之
臣,使昔日关中保驾之功,化为乌有,窃为将军不取也。
第十九回 下邳城曹操鏖兵 白门楼吕布殒命:
: 】宫曰:“此又佞
贼之
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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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周易下经夬传第五:
: 人斯
贼之
矣。
卷七周易系辞上第七:
: 易斯慢而下思
贼之
矣,皆自致其寇。
卷三舜典第二 :
: “使鉏麑
贼之
”,是“贼”为杀也。
卷七胤征第四:
: 史传因此谓
贼之
首领为“渠帅”,本原出於此。
卷十二洪范第六:
: 司寇掌诘盗
贼之
官。
卷十七多方第二十:
: 於是桀日日尊敬残
贼之
臣能劓割夏邑者,任用之,使威服下民也。
卷二十秦誓第三十二:
: 言其要塞盗
贼之
路也。
(二)“天人三策”之二: 一:
: 夷夏之防”给自己作的辩解:“在逆
贼之
意,徒谓本朝以满洲之君入为中国之主,
宣公二年:
: 使鉏麑
贼之
。
隐公四年:
: 其称人何?讨
贼之
辞也。
僖公十年:
: 则曷为不以讨
贼之
辞言之?惠公之大夫也。
卷二:
: 驱民而残
贼之
;
卷二隐元年,尽二年:
: 战胜获
贼之
名。
卷二十一宣元年,尽四年:
: 使鉏麑
贼之
。
卷二十四宣十三年至十八年:
: 贾逵亦云“邾使大夫往残
贼之
”。
卷三十一襄十年,尽十二年:
: 寇
贼之
名,贱之不系於国。
卷四十三昭五年,尽六年:
: 不生残
贼之
意。
卷五十七哀元年,尽五年:
: 弑君
贼之
党,故书名。
卷六十哀十六年,尽二十七年:
: 盗
贼之
矢若伤君,是绝民望也。
竹林第三:
: 驱民而残
贼之
。
隐公卷二(起二年,尽四年):
: 讨
贼之
辞也。
隐公卷三(起五年,尽十一年):
: 臣子弑君父者?是以古典无责臣子讨
贼之
义。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 则曷为不以讨
贼之
辞言之?据卫人杀州吁。
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
: 群臣将争彊相残
贼之
象,是后大臣比争斗相杀,司城惊逃,子哀奔亡,国家廓然无
宣公卷十五(起元年,尽九年) :
: 则曷为不以讨
贼之
辞言之?惠公之大夫也”。
宣公卷十六(起十年,尽十八年) :
: 传曰“其称人何?讨
贼之
辞也”,注云“讨者除也,明国中人人得讨之,所以广忠
襄公卷二十(起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
: 是讨
贼之
辞故也。
昭公卷二十二(起元年,尽十二年) :
: 庄王讨
贼之
后,始有利陈国之意,故后书入也。
卷十二:
: 有不讨
贼之
过。
卷十七:
: 不获讨
贼之
美,而有累谨之名者,良有以也。
第50节:逍遥东海,尊王攘夷成霸业(14):
: 残
贼之
人,谓之一夫。
絜斋毛诗经筵讲义卷二:
: 子也州吁好兵公弗能禁桓公嗣立成公
贼之
戴妫失所依倚反其宗国此国家之大变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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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家书:
: 岂天心果不欲灭此贼耶?抑吾辈办
贼之
法实有未善耶?目下深虑黄州失守,不知
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第六:
: 来谗
贼之
口;
汉书卷六十杜周传第三十:
: 〔一五〕信谗
贼之
臣以诛忠良,贤俊失在岩穴,大臣怨于不以,〔一六〕虽无变异
汉书卷六十一张骞李广利传第三十一:
: 言如牟
贼之
食苗也。
汉书卷六十四上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上:
: 为盗
贼之
以攻夺也。
汉书卷七十六赵尹韩张两王传第四十六:
: 以惩谗
贼之
口,绝诈欺之(俗)〔路〕。
汉书卷七十八萧望之传第四十八:
: 何
贼之
所生?敞备皂衣二十余年,〔五〕尝闻罪人赎矣,未闻盗贼起也。
汉书卷八十四翟方进传第五十四:
: 其取反虏逆
贼之
鲸鲵,聚之通路之旁,濮阳、无盐、圉、槐里、盩厔凡五所,各方
汉书卷八十五谷永杜邺传第五十五:
: 莫甚乎残
贼之
吏。
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第六十九中:
:
贼之
本也;
卷七孝桓帝纪第七:
: 其灾旱盗
贼之
郡,勿收租,馀郡悉半入。
卷十八吴盖陈臧列传第八:
: 盗
贼之
处,国家以为重忧,且勉镇抚之。
卷三十四梁统列传第二十四:
: 岂无仁爱之恩?贵绝残
贼之
路也。
卷四十九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第三十九:
: 爱子而
贼之
,骄臣而灭之者,非一也。
卷八十二上方术列传第七十二上:
: 此兵
贼之
象也。
卷七孝桓帝纪第七:
: 其灾旱盗
贼之
郡,勿收租,余郡悉半入。
卷十八吴盖陈臧列传第八:
: 盗
贼之
处,国家以为重忧,且勉镇抚之。
卷二十铫期王霸祭遵列传第十:
: 主盗
贼之
事。
卷二十七宣张二王杜郭吴承郑赵列传第十七:
: 使锄麑
贼之
。
卷三十四梁统列传第二十四:
: 贵绝残
贼之
路也?
卷四十三朱乐何列传第三十三:
: 主者谓主知之盗
贼之
曹也。
卷四十九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第三十九:
: 爱子而
贼之
,骄臣而灭之者,非一也。
卷八十二上方术列传第七十二上:
: 此兵
贼之
象也。
吴书·潘浚陆凯传:
:
贼之
冲要,直选名将以镇戍之,臣窃思惟,莫善于祎。
蜀书·蒋琬费祎姜维传:
:
贼之
所惜;
蜀书·邓张宗杨传:
: 为灭
贼之
资,岂可以黜退之故而废公家之务乎?"于是统摄不懈,代到乃发。
魏书·明帝纪:
: 阿残
贼之
党,神人被毒,恶积身灭。
魏书·三少帝纪:
:
贼之
枝属,位为上将,畏天知命,深鉴祸福,翻然举觽,远归大国,虽微子去殷,
魏书·董二袁刘传:
: 其残
贼之
性,寔豺狼不若。
魏书·二公孙陶四张传:
: 此诚暴猾
贼之
锋,摧矜夸之巧,昭示天下,破损其业,足以惭之矣。
魏书·钟繇华歆王朗传:
: 二
贼之
衅,可坐而待也。
魏书·任苏杜郑仓传:
:
贼之
失妻子者,皆还求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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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滇述:
: 并向费密质疑吴继善死难或降
贼之
事。
客滇述:
: 孟旋遂杀
贼之
在雅州者,称明正朔,安慰军民;
卷七 人语:
: 岂尽盗
贼之
罪乎哉。
卷八 女语:
: 此亦女
贼之
雄,然不足道。
卷十六 器语:
: 则奸
贼之
臣,何难尽诛以谢天下。
卷十八 舟语:
: 盗
贼之
所出没。
卷十二艺文第十(下):
: 盗
贼之
人天必报,家破身亡乡里笑。
桂海虞衡志:
: 即唐黄家
贼之
地崇建南丹使控制之。
卷第四地理类四:
: 侬
贼之
变,【(“侬
贼之
变”,指交趾侬智高之叛。
兵燹:
: 即少一从
贼之
徒;
卷八:
: 破金
贼之
计,回天下之心,是谓上策。
卷十三:
: 无风涛、盗
贼之
虞。
卷十四:
: 此真灭
贼之
日也。
卷二十:
: 灭
贼之
冲也。
卷二十一:
:
贼之
邮驿,一日千里,河北之骑,足以来赴,夫以白起、韩信、项籍之勇,犹发梁
卷二十四:
: 则
贼之
踪迹可知,而备御不难。
卷三十五:
: 为盗
贼之
薮。
卷三十六:
: 皆系盐
贼之
区。
卷四十四:
:
贼之
咽喉,若此地不全,则并肆危矣。
卷四十七:
: 此平
贼之
要也。
卷五十:
: 既足以挫
贼之
锋,使不敢席卷东下,又即以分
贼之
势,使不得并力西侵,江淮得以
卷五十四:
: 而
贼之
锋锐不能越京城数百里间矣。
卷五十六:
: 成灭
贼之
势。
卷八十:
: 以防盗
贼之
侵轶,与龙阳县之洪沾口称为三哨云。
卷八十三:
: 盗
贼之
兴,斯为渊薮,故设重臣临之。
卷九十五:
: 防矿
贼之
窃发。
卷一百三:
: 守之足以控诸
贼之
咽喉,不守则为狐鼠之窟穴。
卷一百四:
: 与旧县城并为控御犭
贼之
要路。
卷一百六:
:
贼之
巢穴,不覆其根本而剪其枝叶,非计之得也。
卷一百十二:
:
贼之
东都亦严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