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祖返回主页
卷六桓三年,尽六年: : 从高祖至玄孙凡九,皆同姓。
卷十二僖元年,尽五年: : 《汉书·功臣侯表》记高祖即位八载,天下乃平,始论功而定封侯者一百四十三人
卷十九下文十一年,尽十五年: : 汉高祖之祖为丰公,又徙沛,故高祖为沛人。
卷二十文十六年,尽十八年: : 尧则舜之三从高祖,而妻其女,此《史记》之疑者”。
卷三十一襄十年,尽十二年: : 谓高祖以下。
卷四十一起元年,尽元年: : 尧则舜之三从高祖而妻其女。
卷四十四昭七年,尽八年: : 孔父嘉之高祖,宋闵公之子,厉公之兄。
卷四十五昭九年,尽十二年: : 以见高祖、曾祖之弟,皆亲亲相似。
卷四十七昭十四年,尽十六年: : 且昔而高祖孙伯黡,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
卷四十八昭十七年,尽十九年: : 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適至,故纪於鸟,为鸟师而鸟名。
卷五十七哀元年,尽五年: : 高祖之父,即当毁其庙。
隐公卷一(起元年,尽元年): : 注云“托记高祖以来,事可及问闻知者,犹曰‘我但记先人所闻,辟制作之害’”
桓公卷四(起元年,尽六年): : 恩高祖、曾祖又少杀,故子赤卒不日,子般卒日是也。
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 : 谓亲过高祖,毁其庙,藏其主于大祖庙中。
成公卷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 过高祖,不得复立庙。
哀公卷二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 : 亲过高祖,则毁其庙。
哀公卷二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四年) : : 似若汉高祖起于布衣之内,持三尺之剑而以火应之,君临四海,从东乡西,以应周
卷十: : 礼:亲过高祖则毁其庙,以次而迁,将纳新神,故示有所加。
卷十六: : 故《汉书·高祖本纪》亦有频食。
第40节:逍遥东海,尊王攘夷成霸业(4): : 成了秦始皇和汉高祖改朝换代的理论工具;
第91节:雪上加霜,宗室操戈徒叹息(6): : 你的心到哪里去了呢?而且从前你的高祖孙伯厌掌管晋国的典籍,以诗国家大事,
第1节:第一章(1): : 汉高祖十二年时,刘邦到鲁国还专门接见过他,后被汉文帝拜为博士,汉武帝时,
第9节:第二章(2): : 鸠杖还始于汉高祖刘邦。
卷一一之二: : 女高祖为君者之庙,以有緦麻之亲,就尊者之宫教之。
卷一一之四: : 与天子诸侯同高祖,祭高祖庙;
卷四四之一: : 据己上至高祖,下及玄孙之亲。
卷五五之一: : 又昭十七年《左传》“郯子曰:‘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適至,故纪於鸟,为
卷九九之二: : 从己上至高祖、下及玄孙之亲也。
卷十三十三之二: : 玄孙对高祖为定名,世数更多,则不得称玄孙矣。
卷十七十七之一: : 感赤龙而生高祖,是非有父感神而生者也?且夫蒲卢之气妪煦桑虫成为己子,况乎
卷十七十七之二: : 自已上至高祖,下至玄孙之亲也。
卷十七十七之四: : 《史记》称汉高祖欲废太子,周昌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知其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