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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九十八·列传第九十五: : 又炼合马之狱使诬服。
卷二百六·列传第一百三: : 命守者铁为长钩,又储水楼下以俟。
卷二百十三·列传第一百一十: : 练成狱,遵等俱坐杖死,中外冤之。
卷二百二十五·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以工周仁为隆平太守。
列传五十三: : 鍊澄汰,神韵泠然。
列传五十七: : 疏言:“左都御史马齐於会讯时多方鍊,必欲实以指使诬劾罪。
列传七十六: : 惟逞鍊之长,希著明察之号。
列传九十三: : 则劳於抚字、拙於鍊者谓之沽名钓誉、才力不及,而摭拾细故以罢黜之矣。
正文·列传一百二十五: : 知县伍升堂捕良民炼论罪,鄂昌雪其冤,得真盗置之法。
列传一百四十: : 鍊成狱,刑部覆讯雪其冤,议革和瑛职,诏宽之,留任。
列传一百四十五: : 鍊定谳,承惠至,固疑不实,於他狱盗供得其情,锐意平反。
列传一百四十六: : 鍊成狱,当顾氏、杨三谋杀罪,其母与弟及佣工某加功,实无左证,五人者不
列传一百七十一: : 禁者毋制卖,有犯则坐。
列传二百七十二: : 而鍊精到,绝无西江槎枒诘屈之习。
列传二百八十七: : 复疏言此用刑鍊刻深所致,语侵尚书甄淑,淑遂劾清把持,诏镌级,调浙江布
卷八·本纪第八: : 练成狱。
卷九十四·志第七十: : 防构陷炼之弊。
卷九十五·志第七十一: : 炼于武夫之手,裁决于内降之旨,何以示天下?”不报。
卷一百六十·列传第四十八: : 指挥同知马顺炼成狱,谪戍辽东。
卷一百六十一·列传第四十九: : 勘官行颐指炼,竟无左证。
卷一百六十七·列传第五十五: : ”达遂炼成狱。
卷一百八十五·列传第七十三: : 刑官妄引新例炼成狱,没其家资。
卷一百九十二·列传第八十: : 炼于诏狱之手。
卷二百十六·列传第九十四: : 炼周内。
卷二百一十五·列传第一百三: : 且言大理卿硃廷立、刑部侍郎詹瀚共成夏言、曾铣狱,宜追夺其官。
卷二百三十六·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寻炼光斗、大中狱,诬嘉遇尝行贿。
卷二百四十四·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忠贤以不善炼,遂致削籍。
卷二百四十五·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许显纯炼,坐赃三千,五日一酷掠,每掠治,必大骂忠贤。
卷二百四十八·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附会炼,朕深痛焉。
卷二百五十五·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法司必以炼为忠直,苍鹰乳虎接踵于天下矣。
卷二百七十四·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炼严酷。
卷二百八十八·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 坐妖言炼成狱,词连仁锡及震孟,罪将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