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页
卷十·释鸟第十七: : 其喙尖如,取茅秀为窠,以麻紩之,如刺袜然。
方言校笺: : 音
第12节:知足知不足: : 大有用一管毛横扫六合之概,令明眼人感到既可笑,又可怜。
卷十七: : 子孙无置之地;
卷二(2): : 若果囊中之,无不脱颖而出;
卷十三: : 正如梦中人被刺,未能不知疼痛,纵其手足扑疗不及,亦复一呻吟耳。
遏利第三: : 无置之地,而王公不能与之争名。
断讼第十九: : 今本“鍭”作“”;
先知卷第九: : 贫者无立之地。
君子卷第十二: : 胡氏渭禹贡指引易氏云:“淮自桐柏县东流二百八十里至真阳,又三百里至汝
孝至卷第十四: : 弱者曾无立之居。
帝范: : 宗室无立之地。
世范卷上: : 刺骨"终于在合纵的计策上取得了成功,由布衣一跃而为卿相,这也同样经历
杂事五: : 置无之地,而明于持社稷之大计,叫呼而莫之能应,然而通呼裁万物,养百姓
善谋下: : 使无立之地。
劝学篇第一: : 以餐壶也,不可以得之矣。
非十二子篇第六: : 无置之地,而王公不能与之争名,在一大夫之位,则一君不能独畜,一国不能
儒效篇第八: : 无置之地,而明于持社稷之大义。
王霸篇第十一: : 仲尼无置之地,诚义乎志意,加义乎身行,箸之言语,济之日,不隐乎天下,
议兵篇第十五: : 辟之犹以刀堕太山也,非天下之愚人莫敢试。
卷九 正谏: : 舜无立之地,以有天下;
卷十七 杂言: : 曾不如两钱之
卷十八 辨物: : 以利地;
广喻: : 长戟利于,而戟不可以为锥;
第一卷 劝学篇第一(6): : 以餐壶也⑧,不可以得之矣。
海王第七十二: : 行服连轺辇者必有一斤一锯一一凿,若其事立,不尔而成事者,天下无有。
轻重乙第八十一: : 一女必有一刀一一箴一鉥。
安危第二十五: : 舜无置之地于后世而德结。
外储说左上第三十二: : 刀遗道三日可反,三年不变,民无饥也。
管子轻重五海王: : 者必有一斤〔一0〕一锯〔一一〕一
管子轻重十四轻重乙: : 一女必有一刀一一箴一鉥〔四〕,然后成为女〔五〕。
禅宗概要: : 痛下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