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氏返回主页
卷一·序: : 故郭氏亦谓之序。
卷一·释诂第一: : 郭氏因即援据以成其义。
卷二·释诂下: : 郭氏未详。
卷四·释训第三: : 故郭氏即以《诗》义解之。
卷四·释亲第四: : 故郭氏引诸文以证之。
卷五·释宫第五: : 故郭氏以闳为长杙,即门橜也。
卷五·释器第六: : ○释曰:郭氏两解:一云救丝以为絇。
卷六·释天第八: : ”郭氏无说,义或当然。
卷七·释地第九: : ○释曰:郭氏不注梁山所在,犀、象,二兽;
卷七·释丘第十: : 故郭氏云:“成犹重也。
卷七·释水第十二: : 郭氏《音义》云:“沱水自蜀郡都水县扌前山与江别而更流。
卷八·释草第十三: : ”郭氏云:“可食。
卷九·释鱼第十六: : ○释曰:郭氏云:“别名鯷。
卷十·释鸟第十七: : 舍人、李巡、孙炎、郭氏皆断老上属,鳸下属。
卷十·释兽第十八: : 而郭氏引之者,以《尔雅》主谓释《诗》,《诗》中言“豕白蹢”惟此而巳,故知
卷十·释畜第十九: : 郭氏语也。
志氏姓第三十五: : 隰氏〔一八〕、士强氏〔一九〕、东郭氏〔二0〕、雍门氏〔二一〕、子雅氏〔二
九一至一百: : 」又问郭氏性图。
一百二一至一百三十: : 皆郭氏婿也。
杂事四: : 见亡国故城郭氏之墟。
外储说右上第三十四: : 明之以靖郭氏之献十珥也,与犀首、甘茂之道穴闻也。
管子轻重: : 郭氏以讹传讹,殊不可从。
管子轻重七山国轨: : 郭氏释彼处云:“ 长,谓尚也,重也。
管子轻重八山权数: : 郭氏云:“‘坐立长差’,即罪分主从。
管子轻重九山至数: : 郭氏说非。
管子轻重十一揆度: : 郭氏说非。
管子轻重十二国准: : 郭氏以“赋生” 为“游牝牡”者失之。
管子轻重十三轻重甲: : 若如郭氏说:则汉武帝之大修昆明池,乃由于本书著者“故设为此豫言”,而汉武
管子轻重十六轻重丁: : 两张及郭氏说皆非。
管子轻重十七轻重戊: : ”元材案:安井及郭氏说非,王说是也。
管子轻重十八轻重己: : 郭氏已自言之,似不可混为一谈。
逍遥游第一: : 岂容胜负于其间哉!」郭氏此说,自树一义则可,若以之释本篇,则失其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