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浩返回主页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九: : 中书舍人邹浩奏:『瓘素以声闻推重一时,今到都司曾未逾月,遽令出外,恐非所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三十: : 邹浩能言之,相公未尝救也。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三十一: : 起邹浩于新州。
卷第八十五: : 右正言晋陵邹浩言:“《三经义》者,所以训经,而其书非经也。
卷第八十六: : 右正言邹浩除名,新州羁管。
卷第八十七: : 致邹浩远谪,又请治其亲故送行之罪,五也;
卷第八十八: : 祖禹、汪衍、汤戫、李清臣、丰稷、邹浩、张舜民子弟,并毋得官京师。
卷第九十七: : 京以三人乃范纯仁、邹浩之客,置狱推治,安国坐除名;
卷四百八十三: : 监察御史来之邵言:「前颍昌府教授邹浩以媚道交结苏颂子弟,乃得除太学博士。
卷四百九十四: : 外人何以知?邹浩亦尝论列。
卷五百一: : (邹浩云云附。
卷五百二: : 宣德郎邹浩为右正言。
卷五百三: : 外人何以知?邹浩亦尝论列。
卷五百四: : (邹浩云云。
卷五百五: : 右正言邹浩言:「致治莫先于用人,用匪其人,民受实弊。
卷五百六: : 右正言邹浩奏:「臣伏闻曾旼往界首接伴北使,与之纷争,累日方决,终不能夺
卷五百七: : 右正言邹浩言:「臣伏见辽国人使已于今月十三日朝见,外议以为非。
卷五百八: : 右正言邹浩奏:「臣伏闻补治永裕陵沟井所见今买土已见利便,但以河南、河阳
卷五百九: : (元年末及此年九月二十五日邹浩云云。
卷五百十: : 赵挺之云:『蔡肇谮邹浩于苏辙,遂被逐【三】。
卷五百十一: : 用邹浩可否?」惇曰:「浩乃吕嘉问所荐,恐不便。
卷五百十二: : 右正言邹浩奏:「伏闻陆师闵除宝文阁待制、知河南府。
卷五百十三: : 右正言邹浩奏:「臣伏睹近降指挥,令六曹诸司依臣僚上言,各将元丰八年四月
卷五百十四: : 七月二日邹浩言师闵可考。
卷五百十五: : 右正言邹浩亦尝言:「臣伏见都水监及外丞司官,昨缘河事迁转官秩,升擢任使
卷五百十六: : 邹浩之窜新州,履言,浩以陛下所自拔擢,平昔优銟之故,遂敢犯,逆鳞,而陛下
卷五百十七: : 又对天若称邹浩
卷五百十八: : 奉议郎王回特除名勒停:坐与谏官邹浩语言交通也。
卷五百十九: : 上曰:「张商英称邹浩
卷十: : 既而右正言邹浩言:“三经义者所以训经,而其书非经也。
卷十四: : 尝荐邹浩,浩南迁,坐罢知怀州。
卷十五: : 外人何以知邹浩亦尝论列?”布云:“禁中地窄,玉虚诚不须作,其他亦多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