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國返回主頁
捲一春秋序: : 掌邦國四方之事,達四方之志。
捲二隱元年,盡二年: : 凡邦國有疑會同,則掌其盟約之載及其禮儀。
捲五桓元年,盡二年: : 謂邦國喪亡,知“猶懼或失之”,謂恐失國傢。
捲六桓三年,盡六年: : 杜以《周禮》有“頒告朔於邦國都鄙”,以有成文,故為此說。
捲七桓七年,盡十八年: : 曰:《周禮·大司馬》“以九伐之法正邦國
捲八莊元年,盡十年: : 謂其久終能保有邦國,蕃育子孫,知其堪能自固而後立其衷焉。
捲十七僖二十九年,盡三十二年: : 曰:《周禮·大司馬》“以九伐之法正邦國
捲十八文元年,盡四年: : 以等邦國
捲十九上文五年,盡十年: : ○正義曰:《周禮·大史》“頒告朔於邦國”。
捲二十四宣十三年至十八年: : 乃雲“是邦國亦異外內之法”。
捲二十五成元年,至二年: : 此之所謂諸侯邦國出軍之法,故不同也。
捲二十八成十六年,盡十八年: : 邦國六閑。
捲三十襄五年,盡九年: : 以佐王治邦國:一曰治典,二曰教典,三曰禮典,四曰政典,五曰刑典,六曰事典
捲三十一襄十年,盡十二年: : 可以鎮撫天子之邦國也。
捲三十二襄十三年,盡十五年: : 義曰:《周禮·大宗伯》以九儀之命正邦國之位,五命賜則,七命賜國。
捲三十五襄二十二年,盡二十四年: : 正義曰:《周禮·大司徒》雲:“凡建邦國,諸公之地,方五百裏,其食者半。
捲三十七襄二十六年,盡二十六年: : 邦國殄瘁。
捲四十襄三十年,盡三十一年: : 其職“掌邦國都鄙稍甸郊裏之地域,而辨其夫傢人民田萊之數,及其六畜車輦之稽
捲五十三昭二十九年,盡三十二年: : 故《周禮·大司徒》雲:“辨其邦國都鄙之數,製其畿疆而溝封之,設其社稷之壝
捲五十七哀元年,盡五年: : 布治於邦國都鄙,乃縣治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治象。
捲五十八哀公六年,盡十一年: : 以等邦國
隱公捲一(起元年,盡元年): : 布政於邦國都鄙,縣治象之法於象魏,挾日而斂之。
捲二: : 殷覜以除邦國之慝,間問以諭諸侯之志,歸脤以交諸侯之福,賀慶以贊諸侯之喜,
捲四: : 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祗。
捲五: : 正邦國之位,一命受職,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受則,六命賜官,
捲六: : 邦國六閑,馬四種。
捲八: : 以佐王治邦國,故曰通於四海。
捲十: : ○釋曰:《周禮》“太史班告朔於邦國”,鄭玄雲:“天子班朔於諸侯,諸侯藏之
第2節:第一章(2): : 用之邦國焉。
第46節:第四章(13): : 何以是秦並六國之時最後一個滅亡的邦國
第47節:第五章(1): : 衛國算是相當文明的邦國了,讀一讀《史記》“世傢”篇就可以明了。
第74節:第七章(2): : 邦國之治亂,這能不能給現代人一些藉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