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之返回主页
卷三十四志第二十四◎五行五: : 邦之不臧,实在朕躬。
卷三十九志第二十九◎百官上: : 周世掌建邦之六典,正岁年,以序事颁朔于邦国。
卷四十二列传第二◎刘穆之王弘: : 邦之司直,风声噂,曾不弹举。
卷四十七列传第七◎刘怀肃孟怀玉弟龙符刘敬宣檀祗: : 并为二邦之首最,治民之良宰。
卷八十二列传第四十二◎周朗沈怀文: : 无损掌邦之仪。
卷三本纪第三◎武帝: : 诏曰:"经邦之寄,实资莅民,守宰禄俸,盖有恒准。
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五◎徐孝嗣沈文季: : 史臣曰:为邦之训,食惟民天,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卷五本纪第五◎元帝: : 拯万邦之命。
卷二十六列传第二十◎范岫傅昭弟映萧琛陆杲: : 邦之司直。
卷三十四列传第二十八◎张缅弟缵绾: : 斯邦之旧也。
卷四十列传第三十四◎司马褧到溉刘显刘之遴弟之亨许懋: : 邦之杰子,实惟彭、英,化为侯王,云起龙骧'。
卷一百七十二·列传第六十九: : 圣天子为万邦之首,焉肯食言,必赦前过而加大恩,计无加于此者。
卷一百八十四·列传第八十一: : 所谓邦之司直者也。
卷二百四十九·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小邦之民方有聊生之望。
卷二百五十七·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莫斯科王攸利第三欲得首邦之位,脱脱以弥海勒第二年长,不允其请。
志七十九: : 曰“敕正万邦之宝”,以诰外国。
志八十八: : 亦与各国联邦之各为法制者不同。
列传十五: : 造邦之始,抚绥之用广矣。
列传一百七十二: : 凡制治保邦之道,用人行政之源,胥在於是。
列传二百六十八: : 非即邦之轻脣,不可并於专攵;
列传二百六十九: : 皇太后、皇上於制治保邦之道,靡不勤求夙夜,遇事防维。
列传三百十三: : 有联络外邦之意,国人议论纷歧,尚难遽决,自应乘机开诚晓谕,冀可破其成见,
列传三百十五: : 木邦之降,猛卯实左右焉。
卷六十一·志第三十七: : 《表正万邦之舞》;
卷六十七·志第四十三: : 奏《表正万邦之舞》,引舞二人,青罗包巾,红罗销金项帕,红生绢锦领中单,红
卷二百十六·列传第九十四: : 经邦之戍所,闭户读书。
卷二百四十三·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邦之司直”,其斯人谓欤?权枉盈廷,谴谪相继,“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悲
卷二百九十九·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 此邦之人其少息乎?”对曰:“未也。
卷三百二十二·列传第二百十: : 反作小邦之差。
卷一百六十四·列传第五十一: : 建邦之初,讵宜骚动1遂免括大兴兵。
卷六·太祖纪六: : 极万邦之利害,致六合之殷昌。
卷三十·庄宗纪四: : 允万邦之推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