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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一百十三·列傳第十: : 遛不進,王禪退駐紅橋,副樞阿剌帖木兒、指揮忽都帖木兒來援,兵復振。
捲一百十九·列傳第十六: : 留不進,也先執送行在,誅之。
捲一百三十四·列傳第三十一: : 道陰留於此。
捲一百四十三·列傳第四十: : 撓不進,擅殺萬戶張景武兄弟二人。
捲二百八·列傳第一百五: : 留不進,兵敗歸。
捲二百一十·列傳第一百七: : 太不花反撓,以養銳為名。
捲二百十四·列傳第一百十一: : 臺臣劾其撓,褫職安置陝西,道梗,為張士誠所留。
捲二百十七·列傳第一百十三: : 復上章劾總兵及諸將撓之罪,以功遷廉訪使,階中奉大夫。
捲二百十八·列傳第一百十四: : 撓無行意。
捲二百二十五·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 遛不前,師遂潰。
本紀二: : 遛者什七八,食盡,殺人相食,屠劫不已,潰散四出。
本紀三: : 勞薩、吳拜以遛議罰有差。
本紀七: : 荊州將軍噶爾漢等坐討賊遛奪職,鞭一百,官吏從賊受官者逮治,餘貸之。
本紀十二: : 申禁英吉利商船遛寧波。
本紀二十一: : 耆齡以援浙留,褫職,仍留任。
本紀二十二: : 布政使嚴樹森以遛褫職。
本紀二十四: : 甘肅提督李培榮以赴援西寧留褫職。
本紀二十五: : 勿留,再有來京及各省聚衆者察治之。
志六十九: : 必使歌章字句亦隨韻,則章明而宮聲諧,其著南書房翰林同大學士詳定以聞。
志七十三: : 佳芽宮槐。
志九十七: : 亦不得因此旨遂任意留,緻逾定限”。
志一百二十三: : 雲樓集二捲。
列傳四十一: : 追論漢中留狀,當奪官、削巴圖魯號。
列傳五十七: : 因劾琇違例留希進用,請奪官逮治;
列傳七十五: : 鄂寧劾參贊額勒登額、提督譚五格遛失機。
列傳八十五: : 遛不敢詣京師,論斬。
列傳九十六: : 上責其遛,命解任。
列傳一百一: : 參贊大臣額勒登額坐遛得罪。
列傳一百十一: : 又在在遛,遇水淺或河溢,有在河北度歲者。
列傳一百十五: : 坐留奪官,以命元枚,並賜孔雀翎,授參贊,趣率兵渡鹿仔港,會總督常青進
列傳一百十七: : 而福州將軍恆瑞師遛不進,福康安與有連,力庇之,詔亦斥其私。
正文·列傳一百二十: : 五岱劾彪遛,當奪職,上命留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