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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氏易解: : 清洁其,故曰以此斋戒也。
卷一周易上经干传苐一: : 何咎君子所以修其德而后其也。
卷三周易上经噬嗑传第三: : 凶灭也。
卷四周易下经咸传第四: : 茍能立行道,当时大明,何必待于应乎。
卷五周易下经夬传第五: : 之资也。
卷六周易下经丰传第六: : 君子藏器于,待时而动,则我由获也。
卷七周易系辞上第七: : 言出乎,加乎民,行发乎,迩见乎。
卷八 周易系辞下第八: : 近取诸,逺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徳,以类万物之情。
卷十周易序卦传第十: : 所以安而及民也。
周易集解原序: : 至若近取諸,四支百體合其度。
卷二: : 藏器于,贵其俟时,故阳有潜龙,戒以“勿用”。
卷三: : 必灾其故曰“后夫凶”也。
卷四: : 不可荣华其,以居禄位。
卷五: : 则不陷于不义。
卷六: : 以修也。
卷七: : 郑玄曰:言夫妇当有终之义。
卷八: : 反之谓也。
卷九: : 诛将加
卷十: : 体以修,坤为身。
卷十二: : 若汗之出,不还反也。
卷十三: : 安其而后动,谓当时也矣。
卷十四: : 清絜其,故曰“以此斋戒”也。
卷十五: : 近取诸,荀爽曰: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也。
卷十六: : 孔颖达曰:以前章利用安以崇德也。
卷十七: : 如妊妇,故“为大腹”。
讼卦(第六): : 夺诸其人之而已,服之于人情有赧焉,故终朝三褫之。
比卦(第八): : 则终为之贞;
观卦(第二十): : 圣人以其一擅天下之乐,厚自奉以观示天下而天下不怨,夫必有以大服之矣。
剥卦(第二十三): :   安而民与之,则“剥”者自衰,不与之校也。
复卦(第二十四): : 以修也。
大畜卦(第二十六): : 使我知戒而终不犯于灾者,六四也。
颐卦(第二十七): : 必以犯难,然后众与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