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返回主页
列传三十一: : 使海内无贫富良贱,皆惴惴莫必旦夕之命。
列传七十八: : 俾贫富均霑实惠。
列传八十八: : 户口贫富、土地肥瘠、物产丰啬、民情向背、风俗美恶、以及山川原隰、桥梁道路
列传九十: : 分别贫富,富者按例定分数蠲免,贫者被灾几分即蠲免几分,使之相等。
列传九十三: : 则贫富各不失所,而五年以后国帑节省无穷。
列传九十五: : 奏言:“向例蠲免不分贫富,但富户遇歉,未伤元气;
列传一百二十三: : 贫富倒置,三也。
列传一百四十六: : 各省贫富不同,难易迥别,一法立即一弊生,惟在因地制宜。
卷七十五·志第五十一: : 人力贫富,调剂而均节之。
卷七十八·志第五十四: : 贫富相安,公私俱足矣。
卷一百五十三·列传第四十一: : 则额不亏而贫富均。
卷一百八十三·列传第七十一: : 验丁口贫富,列为九等,民便之。
卷二百十二·列传第九十: : 其他量地贫富,骤增银一百十五万有奇,而苏州一府乃八万五千。
卷二百一十六·列传第一百四: : 贫富交困。
卷五·本纪第五: : 宜令贫富相资,果甚贫者,令休息一岁。
卷一十二·本纪第十二: : 贫富不均者,宜均其役。
卷一十五·本纪第十五: : 以江南站户贫富不均,命有司料简,合户税至七十石当马一匹,并免杂徭;
卷五十一·志第三下: : 贫富长幼多不得其宜者,此民讹也。
卷九十三·志第四十二: : 贫富等者,先多丁,后少叮
卷九十七·志第四十五下: : 不论贫富,散引收课,或纳钱入官,动经岁月,犹未得盐。
卷九十八·志第四十六: : 或以贫富为甲乙,户出一人,曰独户军,合二三而出一人,则为正军户,余为贴军
卷一百一·志第四十九: : 诏:“站户贫富不等,每户限四顷,除免税石,以供铺马祗应;
卷一百七十·列传第五十七: : 湜言:“贫富不常,岁久浸易,其可以昔时之籍,而定今之赋役哉1廷议善之,因
卷一百七十七·列传第六十四: : 皆当其贫富,而吏无所预。
卷一百八十四·列传第七十一: : 而金户贫富不常,都中考得其实,乃更定之。
卷一百九十二·列传第七十九: : 贫富乐业。
卷六十八·列传二十: : 乂曰:“人生贫富,咸有定分,未有持天子命违礼以求利,既损国纲,且亏士行,
卷五十六·杂传第四十四: : 而贫富不均,怨讼并起,囚系满狱。
卷一百六十三志第一百一十六: : 以免役之法通贫富、均财力,以伍保之法联比闾、察资贼,以义仓振济之法救饥馑
卷一百七十六志第一百二十九: : 又令贫富相兼,十人为保首。
卷一百七十七志第一百三十: : 后有贫富,随时升降。
卷一百七十八志第一百三十一: : 酌人户贫富、色役多少预行品配,以一路六色钱能融分给,令州县尽用雇人,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