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州Return to the first page
卷第二十七: : 敬礼此国诸州诸瑞圣像。
卷第二十八: : 其天下诸州有寺之处宜令度人为僧尼。
卷第二十六: : 仍散舍利于京寺及诸州府。
卷第二十八: : 副应吴越诸州牧宰。
卷四十三: : 上堂:“诸州丐士经年去。
卷第二: : 汉光武以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郡事,改常侍曹为吏部曹,主选举祠祀事,民曹主
卷十二·官政二: : 有旨下京东、西两路诸州选官覆按。
近事会元: : 诸州置紫极宫。
近事会元卷二: : 改诸州治中为司马,别驾为长史,治礼郎为奉礼郎。
近事会元卷三: : 将士及诸州共赐十八万端匹。
近事会元卷五: : 诸州废寺三千六百三十六所。
丛话二·阅古: : 凡诸州轻小恶钱及铁错钱,悉禁之。
丛话四·水学: : 盖浙西诸州,惟三吴为卑下,数州之水,惟太湖能潴蓄。
卷六: : 始檄诸州学官求当日所颁本。
别通第三十八: : 督诸州刺史,纠察百寮。
须颂第六十: : 后汉书百官志:“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考殿最。
言毒第六十六: : 南部即南方诸州郡也。
卷之三: : 诸州惟闻有签帅。
卷四过誉: : ”续汉书百官志五:“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考殿最。
卷七·权议: : 观诸州郡,虽外义兵,内实相图,未有忧在社稷、恤人之意。
卷一: : 京城及诸州县门外各立土牛耕人,斯皆失其先书示农之义也。
卷第四(十五则): : 然诸州私用,犹有随俗至于四十八钱。
卷第九(十六则): : 诸州府奏荐僧道,其僧尼欲立讲论科、讲经科、表白科、文章应制科、持念科、禅
卷第十四(十七则): : 盖诸州守臣有以小使臣为之,而通判官入京朝,故许之荐举。
卷第十(十七则): : 许行墨敕授管内诸州有功刺史、大将等,宪官具件如后:晋朝故晋阳太守兼扬州长
卷第十三(二十四则): : 先是诸州罪人多锢送阙下,缘路非理而死者,常十五六。
卷五十 史部六: : 出知福、明诸州
卷五十九 史部十五: : 廷臣请颁诸州郡学校,从之。
卷六十八 史部二十四: : 以《唐志》淮南道所属诸州考之,今本河南道内有所属申、光二州列蔡州之后,江
卷六十九 史部二十五: : 受诸州山涧之水,散注淀山等湖,经松江以入海。
卷七十 史部二十六: : 零陵香产宜、融诸州,非永州之零陵。
卷七十一 史部二十七: : 较诸州郡舆图冗漫无绪者,转为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