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贼Return to the first page
宣公卷十六(起十年,尽十八年) : : 传曰“其称人何?讨贼之辞也”,注云“讨者除也,明国中人人得讨之,所以广忠
襄公卷十九(起元年,尽十一年) : : 或剌不讨贼,枉杀大夫。
襄公卷二十(起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 : 从讨贼辞,大其除乱也。
昭公卷二十二(起元年,尽十二年) : : 先书讨贼,乃言入陈者,庄王讨贼之后,始有利陈国之意,故后书入也。
昭公卷二十三(起十三年,尽二十三年) : : 此讨贼,虽诱之,曷为绝之?怀恶而讨不义,君子不与”是也。
昭公卷二十四(起二十三年,尽三十二年) : : 为季子讳不讨贼故也。
哀公卷二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 : 不书讨贼者,明诸侯得专讨士以下也。
卷一: : ”范云:“讨贼例时也。
卷二: : 讨贼例时也。
卷五: : 宋久不讨贼,致令得奔,故谨而月之。
卷十二: : 反不讨贼,则志同,
卷十七: : 不获讨贼之美,而有累谨之名者,良有以也。
卷十八: : 见宋人不讨贼,致令得奔,故谨而月之;
第1节:为不刊之言,著将来之法(1): : (反不讨贼),你就是主谋,不是你杀了老板还会有谁?(非子而谁)所以孔子连
诗经卷之二朱熹集传: : 至使复雠讨贼之师、反为报施酬恩之举、则其忘亲逆理、而得罪于天已甚矣。
卷十檀弓下第四: : 反不讨贼,书以弑君”是也。
卷十四: : 臣不讨贼非臣。
卷二十聘礼第八: : 则曷为加之赵盾?不讨贼也。
要学会察言观色: : 昔年曾与皇叔约共讨贼,公何不背暗投明,以图上报父仇,下立功名乎”。
公冶长篇第五: : 故无力讨贼也。
公冶长第五: : 既失正君讨贼之义,又不数岁而复反于齐焉,则其不仁亦可见矣。
卷七·离娄章句上: : 裴度所谓韩弘舆疾讨贼,承宗敛手削地,非朝廷之力能制其死命,特以处置得宜,
卷二(1): : 讨贼天下之大义。
卷二(2): : 兴讨贼之功;
卷五: : 本院讨贼平乱,功虽告成;
卷十二: : 姑令使君讨贼
卷十三: : 又以讨贼事急,今屯浰头且已授首。
公是先生弟子记: : 赵穿弑君而子不讨贼,弑君者非子而谁。
卷第九: : 返不讨贼,非子而谁.」盾曰:「呜呼!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乎!」孔
重黎卷第十一: : 而不讨贼
八一至九十: : 讨贼子,内中国,外夷狄,贵王贱伯而已。
一百一至一百十: : 只以大元帅讨贼,徽庙升遐,率六军缟素,是甚么模样气势!后来一番难如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