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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五列传第五十五◎索虏: : 立栅以补之
卷九十九列传第五十九◎二凶: : 以殷冲补之
卷二十二列传第三◎豫章文献王: : 年二十五以下十五以上补之
卷三十七列传第十八◎到捴刘悛虞悰胡谐之: : 悛割发补之
卷五十三·志第二十: : 有缺补之
卷五十五·志第二十二: : 掌官吏选授调补之政令,及勋封爵邑之制,考课殿最之法。
卷六十四·志第三十一: : 以在籍生员学问优长者补之
卷六十六·志第三十三: : 亦在选补之例。
卷六十七·志第三十四: : 元系都盛台、院发去及应补之人,合降台、院一等。
卷七十一·志第三十八: : 以民户补之
卷七十五·志第四十二: : 于产米处籴一百五十万百以补之
卷九十一·志第五十八: : 不足者以他户补之
卷九十八·志第六十五: : 起补之间。
卷一百一·志第六十八: : 狗死者给钞补之
卷一百七十三·列传第七十: : 官又给钞补之,冒滥无已。
卷一百八十二·传第七十九: : 行省议拨江东粮十七万石补之
卷一百九十三·列传第九十: : 则补之外,凡任于外者,必由内发;
卷二百十五·列传第一百十一: : 以多输者补之
卷二百二十三·列传第一百十九: : 以所征补之,未尝敛及百姓。
卷二百二十九·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使补之糠,既充,而官吏亦得自逭,从皆感服。
志八十五: : 其馀单月缺轮补之班七,双月缺轮补之班十二,卫守备单月缺轮补之班十一,双月
志九十五: : 选壮丁补之
志九十六: : 巡抚硃理奏酌定追补之制,分年补完,杜绝新亏。
志九十七: : 再买补之船未经满运,或中途猝遇风火,请准就地折变。
志一百三: : 旋修补之
志一百七: : 以营勇补之
志一百十四: : 寻定各营枪兵升补之序,以资鼓励。
志一百二十: : 漏者补之,嘉庆以后,缺者续之,苟有纤疑,则从盖阙。
志一百二十五: : 而弥补之策,首在分运苏、浙漕米,嗣更推之鄂、赣、江、安。
志一百二十八: : 至是以茶箱贴补之
列传三十六: : 别圈民地补之
列传三十七: : 以知府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