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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三百二十三·列傳第二百十一: : 蠻人日酣臥,而令華人操舟,稍怠,輒鞭撻,有至死者。
捲三百二十五·列傳第二百十三: : 蠻人雜遝於州城。
捲一十七·本紀第十七: : 光州蠻人光竜等一十二人及邦崖王文顯等二十八人、金竹府馬麟等一十六人、大竜
捲六十·志第十二: : 蠻人散居村囤,無縣邑鄉鎮。
捲一百三十一·列傳第十八: : 乃蠻人
捲一百六十二·列傳第四十九: : 後蠻人謂屯為省地,莫敢犯者。
捲二百一十·列傳第九十七: : 逆命者乃其子與一蠻人耳。
捲七本紀第七: : 詔荊湖溪峒民為蠻人所掠而歸者,勿限年月,給還舊産。
捲十二本紀第十二: : 安化上中下州、北遐鎮蠻人來貢。
捲三十五本紀第三十五: : 蠻人深入,大掠而去。
捲一百八十志第一百三十三: : 且言多與蠻人貿易,侵敗禁法。
捲一百九十八志第一百五十一: : 歲與蠻人為市,第存優恤,數馬以給其直。
捲二百八十三列傳第四十二: : 蠻人大悅。
捲二百八十六列傳第四十五: : 齊曰:"蠻人去暴而歸有德,卻之不祥,請給荊湖閑田使自營;
捲二百九十四列傳第五十三: : 蠻人騷動,朝廷興兵討伐。
捲三百七列傳第六十六: : 屬澧州慈利縣下溪等四州蠻人侵縣境地四百餘裏,朝命世卿與閣門祗候史方、知澧
捲三百九列傳第六十八: : 蠻人懾伏。
捲三百四十八列傳第一百七: : 何由成功?"因具蠻人情狀疏於朝,謂斷者人主之利器,今諸將首鼠不進,惟斷自
捲三百七十一列傳第一百三十: : 蠻人叛,處仁入峒,開示恩信,蠻感泣,誓不復反。
捲四百四十七列傳第二百六: : 遘言:"蠻人幸安靜,輕擾以兆釁,不可。
捲四百八十八列傳第二百四十七: : 欽州蠻人劫海口蜑戶,如洪砦主李文著以輕兵襲逐,中流矢死。
捲四百八十九列傳第二百四十八: : 使者留二蠻人以給豢養,上憐其懷土,厚給資糧遣還。
捲四百九十三列傳第二百五十二: : 蠻人數擾,上召問巡檢使侯廷賞,廷賞曰:"蠻無他求,唯欲????爾。
捲四百九十五列傳第二百五十四: : 昨蠻人饑,來質餱糧,公縱主者剋剝概量;
捲四百九十六列傳第二百五十五: : 蠻人首罪,殺牲為誓。
捲一百七十七列傳第一百二十七: : 蠻人不得立田宅;
捲一百四十二·列傳第五十四: : 蠻人悅服。
捲十六列傳第六: : 唯以蠻人宜存撫納,有餉皆受,得輒與佐史賭之,未嘗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