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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公九年: : 四、齊侯伐
襄公六年: : 齊侯滅
宣公: : 夏.公會齊侯伐
襄公: : 十有二月.齊侯滅
捲一春秋序: : 宣七年“公會齊侯伐”。
捲十二僖元年,盡五年: : 汶水出泰山蕪縣西,入濟。
捲十七僖二十九年,盡三十二年: : 駒為右。
捲十八文元年,盡四年: : 駒為右。
捲二十二宣公五年,盡十一年: : 公會齊侯伐,傳例曰:不與謀也。
捲二十三宣十二年: : 晏弱圍,“堙之環城,傅於堞”,註云“堞,女墻也”。
捲二十八成十六年,盡十八年: : 王湫奔
捲二十九襄元年,盡四年: : 齊侯伐
捲三十襄五年,盡九年: : 十有二月齊侯滅
捲三十五襄二十二年,盡二十四年: : 齊晏弱城東陽以逼
捲三十六襄二十五年,盡二十五年: : 則澤野。
捲三十八起二十七年,盡二十八年: : 慶封田於,陳無宇從。
捲四十襄三十年,盡三十一年: : 而辨其夫傢人民田之數,及其六畜車輦之稽。
捲四十二昭二年,盡四年: : 仲與公禦書觀於公,書,公禦士名。
捲四十三昭五年,盡六年: : 瀋尹赤會楚子次於山。
捲四十四昭七年,盡八年: : 與之、柞,、柞,二山。
捲四十六昭十三年: : 以為荒之地,侯伯優饒其三分之二,子男優饒其四分之三。
捲五十五定五年,盡九年: : 陽虎使焚門。
捲五十六定公十年,盡十五年: : 《土地名》:汶水出泰山蕪縣西南,經濟北至東平須昌縣入濟。
捲五十七哀元年,盡五年: : 寘群公子於
捲五十八哀公六年,盡十一年: : 出門而告之故。
捲六十哀十六年,盡二十七年: : )章曰:“君卑政暴,(章,齊大夫。
莊公捲七(起八年,盡十七年): : 齊滅是也。
僖公捲十二(起二十二年,盡三十三年) : : 則知《公羊》、何氏以為齊人滅,楚滅隗,晉滅下陽之屬皆非同姓,是以不名
文公捲十四(起十年,盡十八年): : 齊滅,十年遂滅逼陽,十三年取詩,二十五年楚滅舒鳩,昭四年遂滅厲,八年
宣公捲十五(起元年,盡九年) : : 公會齊侯伐
成公捲十七(起元年,盡十年): : “齊侯滅”,十年“遂滅偪陽”,十三年“取詩”,二十五年“楚滅舒鳩”,
襄公捲十九(起元年,盡十一年) : : 齊侯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