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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九张耳陈馀列传第二十九: : 【索隐】:按:葛洪要用字云“然犹尔也”。
卷九十魏豹彭越列传第三十: : 【正义】:故城在淄州高县北二里,本汉县。
卷九十四田儋列传第三十四: : ”【正义】:淄州高县西北北狄故县城。
卷九十八傅靳蒯成列传第三十八: : :括地志云:“蒯亭在河南西十四里中。
卷九十九刘敬叔孙通列传第三十九: : 在洛州河南县北九里中东北隅。
卷一百二张释之冯唐列传第四十二: : 字云“赀,积财也”。
卷一百四田叔列传第四十四: : 相常从入中,【正义】:括地志云:“矍相圃在兗州曲阜县南三十里。
卷一百一十七司马相如列传第五十七: : 以推天子诸侯之囿。
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第五十八: : 从上入囿猎,与上同车,常谓上“大兄”。
卷一百一十九循吏列传第五十九: : 【正义】:说云:“孙叔敖为令尹,一国吏民皆来贺。
卷一百二十二酷吏列传第六十二: : 射中上林门,宣下吏诋罪,以为大逆,当族,自杀。
卷一百二十三大宛列传第六十三: : 寻武帝置博望,亦取斯义也。
卷一百二十五佞幸列传第六十五: : 事见说也。
卷一百二十六滑稽列传第六十六: : 始皇尝议欲大囿,东至函谷关,西至雍、陈仓。
汉书卷一上高帝纪第一上: : 〔四〕故秦囿园池,令民得田之。
汉书卷四文帝纪第四: : 宫室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
汉书卷五景帝纪第五: : 取马。
汉书卷六武帝纪第六: : 罢马,以赐贫民。
汉书卷七昭帝纪第七: : 〔二〕颇省乘舆马及(菀)〔〕马,〔三〕以补边郡三辅传马。
汉书卷八宣帝纪第八: : 禁也。
汉书卷九元帝纪第九: : 以三辅、太常、郡国公田及可省者振业贫民,〔二〕赀不满千钱者赋贷种、食
汉书卷十成帝纪第十: : 〕师古曰:「汉旧仪云上林诏狱主治中禽兽宫馆事,属水衡。
汉书卷十二平帝纪第十二: : 罢安定呼池,以为安民县,〔五〕起官寺巿里,募徙贫民,县次给食。
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上: : 〔五〕师古曰:「钩盾主近囿,尚方主作禁器物,御府主天子衣服也。
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第四上: : 〔二〕始造马以广用,〔三〕宫室列馆车马益增修矣。
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第四下: : 是时禁有白鹿而少府多银锡。
汉书卷二十五下郊祀志第五下: : 〔一〕祠天封火井于鸿门。
汉书卷二十六天文志第六: : 二曰天,三曰九斿。
汉书卷二十七上五行志第七上: : 〔二〕孟康曰:「夜于上林下举火驰射也。
汉书卷二十七中之下五行志第七中之下: : 上林中大柳树断仆地,一朝起立,生枝叶,有虫食其叶,成文字,曰「公孙病
汉书卷二十七下之上五行志第七下之上: : 起方三百里,宫馆阁道相连三十余里。
汉书卷二十八上地理志第八上: : 皆北过上林入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