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页
卷十五僖二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 胥臣季也。
卷十七僖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 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馌之。
卷十九上文五年,尽十年: : 晋赵成子、栾贞子、霍伯、季皆卒。
卷二十文十六年,尽十八年: : 宋人弑其君杵
卷二十六成三年,尽十年: : 公孙杵取他儿代武死,程婴匿武於山中,居十五年,因晋侯有疾,韩厥乃请立
卷五十昭二十一年,尽二十三年: : 遂与子皮、任、郑翩杀多僚,任、翩亦貙家臣。
卷五十二昭二十六年,尽二十八年: : 宜也。
卷五十五定五年,尽九年: : 将涉於成
卷五十七哀元年,尽五年: : 齐侯杵卒。
求雨第七十四: : 杵术,为四通之坛于邑南门之外,方七尺,植赤缯七。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 陈侯处卒。
僖公卷十二(起二十二年,尽三十三年) : : 彼注云“三世谓慈父、王臣、处也”。
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 : 娶也”注云“三世谓慈父、王臣、处也,内娶大夫女也。
文公卷十四(起十年,尽十八年): : 《字林》万反,二传作“麋”。
昭公卷二十三(起十三年,尽二十三年) : : “宋人弑其君处”之下,传云“大夫弑君称名氏,贱者穷诸人”,注云“贱者
哀公卷二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 : 此其称盗以弑何?据宋人弑其君处称人。
序: : 周幽王废太子宜,故大子之傅作诗以刺之。
卷八: : 陈侯杵卒。
卷十: : 昭公杵未即位,国内无君,故不称名氏,从未命大夫例,故八年郑《释废疾》
卷十一: : 宋人弑其君杵
卷二十: : 齐侯杵卒。
第12节:一个谣言,一个女人,一台烽火(5): : 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是为平王,以奉周祀。
第13节:平王东迁,历史不可承受之变(1): : 他原来的太子宜在申侯的拥戴下继天子位,他就是周平王。
第98节:虎兕相逢,可怜赳赳力绝伦(5): : 就派心腹公孙杵在半道上截杀了公子乐。
第102节:虎兕相逢,可怜赳赳力绝伦(9): : 一个叫公孙杵,一个叫程婴。
第61节:第六章(2): : 郑、卫等国拥立原太子宜即位,是为周平王。
卷六六之一: : 福生靖侯宜,臼生僖侯司徒。
卷七七之一: : 少曰杵,共令蔡人诱厉公以好女,与蔡人共杀厉公而立跃,是为利公。
卷十七十七之一: : 抒也。
诗经卷之一朱熹集传: : 或曰、平王、卽平王宜、齐侯、卽襄公诸儿。
诗经卷之二朱熹集传: : 幽王嬖褒姒生伯服、废申后及太子宜
诗经卷之五朱熹集传: : ○旧说、幽王太子宜被废而作此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