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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公卷九(起二十八年,尽闵公二年): : 皆铠也。
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 : 音卢反。
僖公卷十二(起二十二年,尽三十三年) : : 介不拜,为其拜如蹲。
成公卷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 甲则有不可辱之色”,郑注云“言色称其服也”是。
卷九: : 古者被甲婴,非以兴国也,则以征无道也,岂曰以报其耻哉!宋公与楚人战于
卷十一: : 季连之也,而国近南蛮,遂渐其俗,故弃而夷之。
卷十四: : 木介甲,兵之象。
卷十八: : 勿盛嫡
第72节:江汉汤汤,问鼎中原唱大风(1): : 兵器及甲,而信奉之鬼神教,大抵皆苗所创,而汉族因袭者"。
卷七七之一: : 其先虞舜之有虞遏父者,为周陶正。
卷十二十二之二: : 繇音
卷十六十六之二: : 喻后稷乃帝喾之,封於邰。
卷十七十七之一: : 故称喾之,唐尧之亲九族,立五庙,亦犹此也。
卷十八十八之三: : 皆其苗
卷二十二十之二: : 贝朱綅,烝徒增增。
深衣考: : 介可以为武,而不可以文。
卷六檀弓上第三: : 、两敦、两杅、盘匜、燕乐器、甲、、干、笮、杖、笠、翣等,故云“之属”
卷十三王制第五: : 教子。
卷三十五少仪第十七: : 则袒櫜奉
卷五十二中庸第三十一: : 殷之与?“壹戎殷”者,壹用兵伐殷也。
卷五十四表记第三十二: : 端冕则有敬色甲则有不可辱之色。
卷五十六 缁衣第三十三: : 惟甲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
卷五十九儒行第四十一: : “儒有忠信以为甲,礼义以为干橹;
卷三: : 五离爻为甲戈兵。
卷六: : 戚色反。
卷七: : 若裘氏作裘、函人作甲,谓皮革皆有用物多少之数,有旧法者也。
卷二十一: : 或音
卷二十二: : 若舜命夔典乐教子是也。
卷二十五: : 免承命。
卷三十二: : 《士丧礼》下篇有甲干笮。
卷三十九: : 习作甲
四代第六十九: : 无废甲之戒,昭果毅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