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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牧誓: : 昬弃厥祀,弗答;
周书•武成: : 予东征,绥厥士女。
周书•大诰: : 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曰:『予得吉卜,予惟以尔庶邦,于伐
周书•康诰: : 汝小子封,在兹东土。
周书•梓材: : 徂厥敬劳。
周书•召诰: : 惟王其疾敬德。
周书•多士: : 尔多士,非我小国敢弋殷命,惟天不畀允罔固乱,弼我;
周书•无逸: : 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
周书•君奭: : 曰其有能格?」公曰:「呜呼!君!其监于兹。
周书•蔡仲之命: : 予命尔侯于东土,往即乃封,敬哉!尔尚盖前人之愆,惟忠惟孝;
周书•文侯之命: : 先祖怀在位。
书序: : 伊尹作伊训、命、徂后。
卷一尚书序: : 予小子发,以尔友邦冢君,观政於商”是也。
卷二尧典第一: : 《命》二十,《原命》二十一,《武成》二十二,《旅獒》二十三,《冏命》
卷三舜典第二 : : 类于上帝,尧不听舜让,使之摄位。
卷四大禹谟第三: : 予以尔众士,奉辞罚罪。
卷五益稷第五: : 常昆仑恶无休息。
卷八汤诰第三: : “台小子,将天命明威,不敢赦。
卷八伊训第四: : 伊尹作《伊训》、《命》、《徂后》。
卷八太甲上第五: : 且《伊训》、《命》、《徂后》与此三篇及《咸有一德》皆是伊尹戒太甲,不
卷八咸有一德第八: : 《无逸》云“祖甲之享国三十三年”,传称祖甲即太甲也。
卷九盘庚下第十一: : 上帝将复我高祖之德,乱越我家。
卷十高宗肜日第十五: : 《命》、《徂后》,孔历其名於《伊训》之下,别为之传。
卷十一泰誓上第一: : 云:“予小子发,以尔友邦冢君,观政于商。
卷十一泰誓中第二: : 淫酗虐,臣下化之,过酗纵虐,以酒成恶,臣下化之。
卷十一泰誓下第三: : 予小子,诞以尔众士殄歼乃雠。
卷十一牧誓第四: : 昏弃厥祀弗答,昏,乱。
卷十一武成第五: : 予东征,绥厥士女。
卷十三大诰第九: : “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以美,故告我友国诸侯,及於正官尹
卷十四康诰第十一: : 汝小子封,在兹东土。
卷十四梓材第十三: : 徂厥敬劳。
卷十五召诰第十四 : : 惟王其疾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