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验返回主页
志八十一: : 曰考验
志八十二: : 学成送本省督、抚考验,作为该县附学生。
志八十五: : 由部考验弓马,优者用营、卫守备,次者武举用防御所千总。
志八十七: : 寻议上考验外官章程,各省遵章考试,间亦罢黜数人,以应明诏,而于澄清吏治之
志一百三: : 考验水痕,本年所报消长,与下游不符。
志一百十: : 亲加考验
志一百十一: : 收发考验,则总管军火专员主之。
志一百十三: : 以登州、岫岩城、锦州三处为呈票考验之地。
志一百十四: : 按日于本旗考验
志一百十五: : 迭次考验,与西洋所造一律精坚。
志一百二十二: : 考验部二十八卷,致用部十六卷。
志一百十三: : 以登州、岫岩城、锦州三处为呈票考验之地。
列传五十九: : 制测量日月星晷、定时考验诸器。
列传七十五: : 察明考验录用,庶生聚教训,初无歧视。
列传二百三十三: : 瑞芬考验精审,应时解济,淮军遂以善用西洋利器名。
列传二百八十九: : 考验有得,参证兽畜。
列传二百九十三: : 考验二十八卷,致用十六卷。
卷二十五·志第一: : 监正吴昊言:“考验四正日度,黄赤二道应交于壁轸。
卷三十一·志第七: : 请至期考验
卷六十一·志第三十七: : 然后委官考验
卷七十·志第四十六: : 起送考验监试张榜,大率仿文闱而减杀之。
卷一百六十·列传第四十八: : 命总兵官杨洪、副将孙镗同臣考验
卷一百八十四·列传第七十二: : 考验多不合,宜改制,帝即属洪谟。
卷二百七十八·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得考验授职。
卷二百九十九·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 参以考验,不为私智自用,乃足以名当世而为后学宗。
卷三百一十五·列传第二百三: : 无可考验云。
卷三十三·本纪第三十三: : 且治迹无从考验
卷四十八·志第一: : 考验黄道所交,随时迁徙。
卷五十二·志第四: : 不过随时考验,以合于天而已。
卷五十四·志第六: : 若上下考验,据岁差每移一度,依术推变,各得当时宿度。
卷一百六十四·列传第五十一: : 今考验四年,相符不差,仍自宋大明壬寅年距至今日八百一十年,每岁合得三百六
卷一百八十二·列传第六十九: : 九曰考验经费,以减民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