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返回主頁
捲一百九十九·列傳第八十七: : 耗財老師,戎得挾以邀索。
捲二百十五·列傳第九十三: : 本固及給事中劉堯誨亦劾其老師縱寇,請追奪功賞。
捲二百五十二·列傳第一百四十: : 老師糜餉為哉?”先是,嗣昌以諸將進止不一,納幕下評事元吉言,用猛如虎為總
捲二百五十七·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 老師費財,督撫以下罪無赦。
捲四十三·本紀第四十三: : 詔以脫脫老師費財,已逾三月,坐視寇盜,恬不為意,削脫脫官爵,安置淮安路,
捲一百三十八·列傳第二十五: : 俄有詔罪其老師費財,以河南行省左丞相太不花、中書平章政事月闊察兒、知樞密
捲一百五十七·列傳第四十四: : 則必老師費財。
捲二百五·列傳第九十二: : 尋降詔數脫脫老師費財之罪,即軍中奪其兵柄,安置淮安。
捲一百四十四·志六: : 又無老師良工教習。
捲五十五·雜傳第四十三: : 又無老師良工教習。
捲六十八志第二十一: : 後世老師宿儒猶或弗習律歷,而律歷之傢未必知道,各師其師,岐而二之。
捲一百四十二志第九十五: : 老師宿儒痛正音之寂寥,嘗擇榷二南》、《小雅》數十篇,寓之塤籥,使學者朝夕
捲二百五十六列傳第十五: : 老師費財,誠無益也。
捲二百六十八列傳第二十七: : 既免老師以費財,且防事久則生變。
捲二百八十三列傳第四十二: : 老師費糧,深可虞也。
捲二百九十三列傳第五十二: : 《春秋》所謂"老師費財"者是也。
捲三百二十五列傳第八十四: : 老師費財,以致中國疲弊,小醜猖獗,此議臣之罪也。
捲三百四十七列傳第一百六: : 陳陝西之弊曰:"以庸將而禦老師,役饑民而爭曠土。
捲四百一十三列傳第一百七十二: : 言:"嵩之老師費財,私昵貪富,過立名譽,必不宜復用。
捲四百八十三列傳第二百四十二: : 言其頓兵老師,形勢非便。
捲一百二十·列傳第三十二: : 命纔與宿學老師刪落煩訛,掇可用者為五十三篇,合舊書四十七,凡百篇,詔頒天
捲二百一十一·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 老師宿儒恥出其下,陰遣客刺之,匿楊玄感傢得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