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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二: : 陰黨成
捲三: : 正夫小,斷不失中,應其任矣。
捲四: : 是闢時小之難,不可重受官爵也。
捲五: : 陰相承,故“無不利”也。
捲六: : 陰剝陽,至於幾盡,一陽來下,故稱反復。
捲七: : 侯果曰:小浸盛,剛德殞削,故君子避之。
捲八: : 疑亡也。
捲九: : 若不與陽為,而獨行殊志,應於小人,則受其睏焉。
捲十一: : 離醜也。
捲十二: : 六四:渙其,元吉。
捲十三: : 物以分,《九傢易》曰:謂復卦,陰爻於主子也。
捲十四: : 物以分,吉兇生矣。
捲十五: : 珍所出,聚天下貨之象也。
捲十六: : 則善自應。
捲十七: : 宋衷曰:星著天,似果實著木,故“為木果”。
乾卦(第一): :   用九:見竜無首,吉。
否卦(第十二): : 不亂也。
大有卦(第十四): :   處剛之間,而獨用柔,無備之甚者也。
剝卦(第二十三): :   王弼曰:“陰剝陽,己獨協焉①,雖處於剝,可以無咎。
離卦(第三十): : 而有亂者焉,則王之所徵也。
睽卦(第三十八): : “疑”之“亡”也,不亦宜哉!
萃卦(第四十五): : 物以分。
漸卦(第五十三): : 離醜也;
渙卦(第五十九): :   六四:渙其,元吉;
捲中: : 異旁出,天見其怪,山崩地裂。
易緯是類謀: : 莬開,虎竜恡出,篲守大辰,東方之度,天下亡。
易緯辨終備: : 鳥卻,野獸,遊人孽。
新本鄭氏周易: : 釐定復搜采籍。
捲上: : 見竜無首,吉。
捲下: : 物以分。
周易鄭康成註: : 見竜無首,吉。
卦一: : 見竜無首,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