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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十一魏書十一袁張涼國田王邴管傳第十一: : "疇乃為約束相殺傷、犯盜、諍訟之法,法重者至死,其次抵罪,二十餘條。
捲十八·本紀第十八: : 一切關防約束事理,悉從舊製。
捲二十·本紀第二十: : 帝與定約束,每歲鼕居札顔,夏居斡羅察山,春則命從者耕於野泥之地。
捲五十七·志第二十四: : 隨處鎮戍若約束不嚴,甲仗不整,或管軍官受賄放軍離役,並虛申逃亡、冒私代替
捲一百一·志第六十八: : 令於部分擬定約束,官民便益。
捲一百六·列傳第三: : 奉約束惟謹。
捲一百十三·列傳第十: : ”衆皆如約束,民安之。
捲一百二十·列傳第十七: : 申明約束,江陰、華亭、澉清、上海諸城,悉望風款附。
捲一百二十五·列傳第二十二: : 其肯服汝弱小兒子約束耶?”語畢亦哭。
捲一百三十三·列傳第三十: : 召福聽約束,福稱疾不至。
捲一百三十七·列傳第三十四: : 且約束部將毋妄殺。
捲一百四十四·列傳第四十一: : 責其部將約束不嚴,皆杖之。
捲一百四十五·列傳第四十二: : 劫令約束所部毋妄動,即開門迎降,縱實還襄陽以謝宋。
捲一百五十一·列傳第四十八: : 若不奉約束,罪死沒入其室。
捲一百六十六·列傳第六十三: : 約束戰艦各相去五十步,以避風濤。
捲一百九十二·列傳第八十九: : 潔實彌爾約束嚴如臺、省,人皆曰宣政院為御史臺治事,帝聞而嘉之。
捲二百一十·列傳第一百七: : ”率其十四部來受約束
捲二百十二·列傳第一百九: : 皆帖然受約束
捲二百十四·列傳第一百十一: : 約束東西手八剌哈赤、虎賁司,糾集丁壯苗軍,什伍相聯,布列鐵幡竿山下,揚言
捲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十五: : 伯順、珙同受約束,各率所部聽命。
捲二百三十七·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 約束簡易。
捲二百五十·列傳第一百四十七: : 約束戰船相去各五十步,以避風濤撞擊,故禧所部獨完。
捲二百五十二·列傳第一百四十九: : 顧永受約束
捲二百五十七·列傳第一百五十四: : 伯勒剋不受朝廷約束,斡羅斯諸王乃朝覲於薩萊,不復至上都。
本紀八: : 將軍黃秉鉞不能約束,褫職,斬為首者。
本紀十: : 王其嚴加約束,毋俾幹紀。
本紀十二: : 以不能約束屬人,革札薩剋,降貝子為鎮國公。
本紀十六: : 詔內務府大臣嚴行約束內監,稽其出入,纂入宮史,著為令。
本紀十八: : 或不遵約束,當嚴懲。
本紀二十: : 即約束反側,力改前非。
本紀二十一: : 並約束苗沛霖。
本紀二十二: : 申諭約束太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