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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定烏裏雅蘇臺將軍等職限: 紮薩剋要由四部落盟長約束,如有擾纍,該盟長據實奏辦,以示懲儆。
蘇四十三起義: 新教不遵約束即斬盡殺絶。
清政府禁止京畿開採銀礦: 尚且難以約束多人,若聽一二商民集衆自行開採,其弊將無所不至。
清政府定《青海蒙古野番諸製》: 使野番有所約束
寧陝新兵嘩變: 約束操防”上奏嘉慶帝。
清政府準吉林開採煤礦: 約束稽察,如辦理不善,以致滋生事端,惟該將軍是問。
《虎門條約》簽訂: 以便將貨船上水手嚴行約束,該管事官(即英國領事)亦即藉以約束英商及屬國商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簽訂: 一、設立屬員約束水手一款
《望廈條約》簽訂: 均歸領事等官隨時稽查約束
《黃埔條約》簽訂: 將來兵船人等皆有約束,不許滋事生端,即責成該兵船主,飭令遵守第二十三款各
常遇春逝世: 聽約束,時各將稱徐、常。
逃軍懲罰條章的製定: 大都督府上奏:內外衛所武臣不能約束軍士,致使逃亡日益增多,應立條章,以示
製作鐵榜申誡功臣: 為約束其行,保全終始。
呂淵等出使日本: 約束國人,勿擾明邊,否則悔之無及。
顧佐: 又令約束諸御史糾絀貪縱,朝綱為之肅然。
倭寇擾浙東: 日本人最初奉約束,不久則貢不如期,動輒滿載方物軍械,出沒於沿海,乘機侵掠
瓦剌入貢: 屢加敕責而仍不加約束
倭寇擾浙東: 日本人最初奉約束,不久則貢不如期,動輒滿載方物軍械,出沒於沿海,乘機侵掠
定烏思藏番僧人貢之製: 雖屢申約束,而貢者還是越來越多。
詔諭法司慎刑: 敢有不遵約束,曠職做弊者,指實具奏處置,若容隱不報,一並治罪。
王守仁撫降田州: 受流官約束
詔給陝西諸衛金牌勘合: 令約束其族,納差發馬,給以茶引。
詔罷遣京寺“番僧”往封藏王: 不受朱廷對約束
韓府宗室群聚索祿米: 令其嚴加約束各宗室。
李偉逝世: 李太後能約束其傢,李偉有過失,太後即召入宮進行嚴厲批評。
甘肅兵變: 甘肅總兵官劉承嗣約束太嚴,時常鞭撻部下,餉銀又不按時供給。
周盤請神宗引咎自省: 嚴格約束近侍,以廣好生。
杭州兵變: 約束營兵勿予亂,被各兵捆綁還營,懸之高竿,欲以弓箭射之,兩遊擊好言撫慰乃
忽必烈為什麽把國號定為“大元”: ■不受舊城約束,劉秉忠决定在金中都故城東北方營造新都城
大延琳之亂: 陸續用河北地區的法令來約束東遼之地的老百姓,政府專賣????、酒等,增加關稅的
夏竦議西夏事: 約束邊境將帥,固守險要之地,不要主動出擊。
范仲淹奏《攻守二議》: 必須嚴格約束士兵,嚴禁殺人放火,妥善安撫當地百姓,使之歸順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