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為返回主頁
捲三: : 導政以謙約為本。
捲三: : 遂與佟約為兄弟,逐日與俱。
捲一: : 約為夫婦。
捲四: : 約為同心結贈生,曰:“睹物思人可也。
捲一: 夕芳: : 玉復與露約為兄弟,玉長一歲,露兄之。
段生: : 約為秉燭遊,想又負彼詩債,盇與小郎俱往,一角楚漢?”女曰:“微爾言,吾幾
第九十八回北平城飛玄女片符 榆木川受鬼母一劍: : 大約為此。
第三十一回 高玉英嘉偶受蟾: : 小侄就與令郎約為兄弟,奉陪 讀書何如?”申老爺說 :“好極了 。
第四十二回 倭王妃入海起兵: : 約為內應。
第一回耿寡婦為子延師瞿先生守身矢節: : 留此廢約為質,惟恐無成,徒為畫餅。
第十四回 群狐大鬧撕神像 老祖令召呂真人: : 大約為妖狐作亂。
捲十 如是我聞四(5): : 約為兄弟,恆相對醉眠。
捲十五 姑妄聽之一(5): : 約為兄弟,翁亦欣然。
捲十九 灤陽續錄一(1): : 主人如約為合卺。
續夷堅志一: : 瀎州清卿房約為賦《金馬辭》也王云鶴王中立,字湯臣,岢嵐人。
○第二十篇 明之人情小說(下): : 乃約為婚姻,往來愈密。
第二十二章 精巧的“構件”: : 約為婚姻;
中期(康熙二年--康熙五十一年)[一]: : 約為康熙間刊本,四字書名,甚怪異,亦無著者名。
末期(自康熙五十二年以次)[十三]: : 約為夫婦。
補說三篇: : 史直之女碧桃早與皇甫倫之子吟約為姻配,吟貧不能即娶,碧桃遣侍女雲香往吟傢
附錄編 本子與讀者: : 約為五十一歲時出守南康,作????法道;
“三十”與“明月”(1): : 則“三十年頭裏”約為康熙四十六年(公元1707年),正值康熙第六次南巡,
十二、元春——是偶像還是真人: : 傢中佈置以簡約為主,想來該是“宜傢”的格調。
為伊消得人憔悴(5): : “惟知其約為乾隆時人。
夢裏夢外大觀園(4): : 約為康熙問刊本,四字書名,怪異,亦無著者名。
周公藏書多奇本: : 約為夫婦。
關於《紅樓夢》時代背景的若幹問題(9): : 一說約為雍正二年甲辰(1724),一說約為康熙五十四年乙未(1715)。
關於《紅樓夢》時代背景的若幹問題(11): : 約為雍正七年(1729)至乾隆七年(1742)之間。
《金瓶梅》是一部奇書、哀書(2): : 與作者約為兩代人輩份。
二 作者之謎(3): : 認定《金瓶梅詞話》的創作時間約為萬歷二十年左右,再從小說中反映的生活習俗
交通、起居及其他(3): : 約為白銀千兩,是僅值三兩五錢的小丫頭黃金錢兒的近三百倍。
《周成過臺灣》悲情的解讀(2): : 丈夫遺棄妻子兒女的比例約為妻子遺棄丈夫兒女的二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