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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一百十七: : 雖屢經纂修,然僅續增附律之條例,而律文未之或改。
志一百二十: : 其纂修等官則有戴震、邵晉涵、莊存與、任大椿、王念孫、姚鼐、翁方綱、硃筠等
列傳二十五: : 先後充明史、太宗實錄纂修,太祖、太宗聖訓並通鑒總裁。
列傳三十二: : 備纂修國史,報可。
列傳三十七: : 今纂修太祖、太宗實錄告成,乞敕諸臣校定所載嘉言嘉行,仿貞觀政要、洪武寶訓
列傳四十九: : 充性理精義纂修官。
列傳五十二: : 宜命纂修諸臣勿事瞻顧。
列傳五十三: : 至是以菼專任纂修
列傳五十四: : 纂修國史、政治典訓、平定朔漠方略、大清一統志、明史,並充總裁。
列傳八十: : 纂修八旗通志效力。
列傳八十二: : 纂修聖祖實錄、大清會典並充總裁,監修明史。
列傳八十七: : 命入館纂修
列傳一百八: : 紹詩充纂修官,綱目二捲,實所釐定。
列傳一百二十三: : 纂修國史、續文獻通考,勤於其職。
列傳一百三十二: : 纂修會典。
列傳一百三十八: : 纂修四庫全書,遷國子監司業。
列傳一百五十: : 凡纂修會典、兩朝實錄、河工方略、明鑒、皇朝文穎、全唐文,皆為總裁。
列傳一百五十四: : 纂修實錄久,特詔充總纂,奏事列名總裁後。
列傳一百六十三: : 命充春秋左傳纂修官,推本賈、服,不守杜氏一傢之言。
列傳二百九: : 纂修皇清文穎。
列傳二百五十九: : 纂修德宗實錄,始終其事,及書成,已病不能起矣。
列傳二百六十: : 充三禮館纂修,授編修。
列傳二百六十八: : 充明史纂修官。
列傳二百六十九: : 充實錄館纂修官。
列傳二百七十一: : 充修太祖、太宗聖訓纂修官。
列傳二百七十二: : 以舉人薦充明史館纂修
列傳二百九十一: : 尋充四庫全書纂修,薦授翰林院編修,纍擢侍讀。
列傳二百九十二: : 預纂修律呂正義,與南懷仁及諸西洋人論不合,鹹忌之。
列傳二百九十三: : 本朝纂修明史諸公,以義非圖不明,遂采歷草入志,其識極超。
列傳二百九十四: : 經大學士首舉萊與徐準宜、許澐入館纂修
列傳三百十三: : 今聞纂修明史,特陳奏始末,乞刪改以昭信史。
清史稿發刊綴言: : △纂修鄧邦述章鈺王大鈞袁勵準萬本端陶葆廉王式通顧瑗楊鍾羲簡朝亮張采田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