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返回主页
列传四十三: : 改属大定、平远、黔西三州流官管辖,均如所请。
列传四十四: : 令臣量为设官管辖
列传六十三: : 定官吏管辖,拨兵移防,悉协机宜。
列传一百十九: : 分隶龙凭、馗纛二营管辖,报闻。
列传一百五十八: : 均归中国同知、县丞管辖,议者犹以为非计。
列传一百六十五: : 管辖失察之人,照地方官办理。
正文·列传一百六十七: : 分隶府、、州、县文员管辖,勤加训练,专司捕盗:并下部议行。
列传一百七十二: : 府属各营旧隶总督管辖,请旨暂归调遣。
列传二百六十二: : 上命曾国籓管辖江苏、安徽、江西、浙江军务。
列传三百: : 归驻藏大臣管辖
列传三百二: : 地方归流官管辖
列传三百三: : 管辖诸蛮。
列传三百四: : 俱给令管辖
列传三百十: : 奏:“土尔扈特等蒙众向隶办事领队管辖者,应改归地方官管辖
列传三百十一: : 管辖乌梁海何以资生。
列传三百十二: : 归达赖管辖
列传三百十三: : 分归珲春及敦化县管辖
列传三百十四: : 其原居外籓属安南管辖者,亦听其便。
卷七十七·志第五十三: : 属在所里长管辖之。
卷三百一十二·列传第二百: : 隶播州管辖
卷三百一十七·列传第二百五: : 管辖诸蛮,历世承袭。
卷八十一·志第三十一: : 凡阴阳人皆管辖之,而上属于太史焉。
卷八十五·志第三十五: : 为六曹之管辖,军国重事咸预决焉。
卷一百一·志第四十九: : 宣徽院管辖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司属打捕衙门,提举司十处,千户所一处,
卷三十一·庄宗纪五: : 诏盐铁、度支、户部并委租庸使管辖
卷四十三·明宗纪九: : 便令逐处守臣管辖断决,近似简易。
卷一百四十九·志十一: : 并委租庸使管辖,踵梁之旧制也。
卷九十五志第四十八: : 管辖京东淤田李孝宽言:"矾山涨水甚浊,乞开四斗门,引以淤田,权罢漕运再旬
卷一百四十六志第九十九: : 管辖指挥使一人,羽葆鼓十二,(帅兵官四人领。
卷一百四十七志第一百: : 管辖指挥使一人,帅兵官三十六人,(孝宗省作十四人。
卷一百六十二志第一百一十五: : 衙司管辖官二人,以判开拆司官及内侍都知、押班充。
卷一百六十四志第一百一十七: : 盖初随其所寓而分管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