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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公卷十五(起元年,尽九年) : : 解云:正谓天之精神灵不明察矣。
成公卷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 逢丑父曰:“吾赖社稷之神灵,吾君已免矣。
序: : 以麟是神灵之物,非圣不臻。
卷十三: : 亲之神灵所凭居,而遇灾,故以哀哭为礼。
第9节:一个谣言,一个女人,一台烽火(2): : 不是某种超自然的神灵主宰,而是事物内部固有的一阴一阳两种对立力量作用的结
第93节:雪上加霜,宗室操戈徒叹息(8): : 又想祈求神灵的护佑。
卷十二十二之二: : 渫渎神灵
卷十三十三之二: : 郑以先祖之神灵於是归往之,报之所以助受大福禄。
卷十六十六之五: : 而民乐有其神灵之德,以及鸟兽昆虫焉。
卷十七十七之一: : 其有神灵审矣。
卷十七十七之四: : 言此鸟有神灵也。
卷十八十八之三: : 岳降神灵,和气以生,申甫之大功。
卷二十二十之三: : 而神灵来至。
卷二十二十之四: : 其见尊敬如神灵也。
毛诗多识卷六: : 簪不忘故也此又以蓍为薪蓍不必尽属神灵之物而亦非罕见之草矣此诗盖言稂萧蓍之
诗经卷之一朱熹集传: : 后夫人之行、不侔乎天地、则无以奉神灵之统而理万物之宜。
诗经卷之六朱熹集传: : 谓之灵者、言其倏然而成、如神灵之所为也。
诗经卷之七朱熹集传: : 言岳山高大、而降其神灵和气、以生甫侯?申伯。
卷七檀弓上第三: : 神灵须安,岂如速反虞祭安神乎?但哀亲在彼,是痛切之本情,反而安神,是祭祀
卷十六月令第六: : 与神灵之气通,人君听之,可以察已之得失,而知群臣贤否。
卷二十二礼运第九: : 谓神灵
卷二十四礼器第十 : : 神灵明察。
卷二十五郊特牲第十一: : 不敢王之神灵共尊,罍盛三酒,唯云诸臣所酢,不云酢王酢后。
卷三十玉藻第十三: : 敬其神灵也。
卷三十二丧服小记第十五: : 始祖感天神灵而生,祭天则以祖配之。
卷四十七祭义第二十四: : 乡之故然后能使神灵歆飨焉。
卷五十一 孔子閒居第二十九: : 降此神灵和气而生甫侯及申伯也。
卷五十一 坊记第三十: : 敬重卜之神灵,不敢私顾父子之嫌,若不称“君贰”,无缘代君而卜,辞穷,不得
卷二十: : 不敢与王之神灵共尊。
卷二十一: : 感神灵而生,文武之功,因之而就,故特尊之与先王同,是以《尚书·武成》云先
卷二十二: : 感神灵而生后稷,是周之先母也。
卷二十六: : 冀以悲哀感神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