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母返回主页
卷八十六: : ◇ 乞为祖母姜还重表
卷一百十四: : 继祖母亦有不相及者,而皆与其党为亲,何至前母而独疑之』。
卷一百二十九: : 殷答曰:「祖父在而祖母没,则父服厌周。
卷一百三十: : 雷孝清问曰:「为祖母持重,既葬而母亡,服制云何?别开门,更立庐不?言称
卷一百三十二: : 谓当与庶祖母同。
卷一百三十六: : 当心丧三月否?」徐邈答曰:「庶祖母服,礼无正条。
卷一百四十五: : ◇ 奏遂殷祖母
卷五十八: : 慈祖母无服明矣。
卷十六: : 安帝祖母曰恭愍皇后,虽不系子为号,亦祭於陵寝,不配章、安二帝。
卷三十二: : 如追赠外曾祖母,违古之道。
卷四十: : 愚以为宜依祖母有为後之义。
卷五十二: : ◇ 天子为庶祖母
卷五十三: : ◇ 为高曾祖母持重服
卷五十六: : ◇ 为祖母持重服
卷五十五: : 今祖母从昆弟二人已侯。
卷七: : 沛王祖母太夫人周,秉心淑慎,导王以仁,使光禄大夫赠以妃印绶。
卷二十七: : 以祖母忧去官。
卷三十五: : 帝祖母为太皇太后,其所居者长信宫。
卷八十二: : 则不得为祖母三年,以为妇人之服不可逾夫。
卷一百四: : 追念祖母,故舞魂构。
卷一百五: : 收养季祖母,供事继母,先意承志,存亡之敬,礼无遗阙。
卷七: : 沛王祖母太夫人周,秉心淑慎,导王以仁,使光禄大夫赠以妃印绶。
卷二十七: : 以祖母忧去官。
卷三十五: : 帝祖母为太皇太后,其所居者长信宫。
卷八十二: : 则不得为祖母三年,以为妇人之服不可逾夫。
卷一百四: : 追念祖母,故舞魂构。
卷一百五: : 收养季祖母,供事继母,先意承志,存亡之敬,礼无遗阙。
卷十: : ◇ 许陈终德为祖母持重诏(永平四年十二月)
卷二十四: : 案汉高祖母始谥曰昭灵夫人,后为昭灵后,薄太后母曰灵文夫人,皆置园邑三百
卷三十: : 祖母房,艰贞守志,秉恭姜之操,著自毁之诚。
卷三十八: : ◇ 陈终德为祖母持重议
卷四十七: : ◇ 广陵北海二王为所生祖母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