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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九南匈奴列传第七十九: : 略与所献相当,明加晓告以前世呼韩邪、郅支行事。
卷十三隗嚣公孙述列传第三: : 鼓旗相当
卷十六邓寇列传第六: : 足以相当
卷三十四梁统列传第二十四: : 先列坚相当,更先弹也。
卷四十九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第三十九: : 《音义》云:“两两相当角力,角伎蓺射御,故名角抵,盖杂伎乐也,巴俞戏鱼龙
卷七十四上袁绍刘表列传第六十四上: : 操亦分营与相当
卷八十二下方术列传第七十二下: : 从邪不相当,言灸此各七壮,灸创愈即行也。
卷八十九南匈奴列传第七十九: : 略与所献相当,明加晓告以前世呼韩邪、郅支行事。
志第三律历下: : 令之相当值也。
志第六礼仪下: : 其情固不相当矣。
志第十天文上: : 五十日相当之,三十日兵将当之。
志第十八五行六: : 正相当而相奄闲疏也。
三国志: : 可见蜀汉的史料是相当缺乏的。
蜀书·庞统法正传: : 实不相当
魏书·武帝纪: : 公亦分营与相当,合战不利。
魏书·明帝纪: : 又诏书听得以生口年纪、颜色与妻相当者自代,故富者则倾家尽产,贫者举假贷贳
魏书·方技传: : 吾前后相当死者过百人,略无错也。
卷一魏书一武帝纪第一: : 公亦分营与相当,合战不利。
卷三魏书三明帝纪第三: : 又诏书听得以生口年纪、颜色与妻相当者自代,故富者则倾家尽产,贫者举假贷贳
卷二十九魏书二十九方技传第二十九: : 纵邪不相当
卷三十七蜀书七庞统法正传第七: : 实不相当
晋书: : 担任相当于宰相职务的房玄龄等人负责监修。
卷五帝纪第五: : 右丞相当入辅弼,追踪周邵,以隆中兴也。
卷十二志第二: : 两敌相当,阴相图议也。
卷十三志第三: : 占曰:"将相当之。
卷二十志第十: : 正以奕谥景不相当耳,宜谥曰简。
卷四十九列传第十九: : 敦怒曰:"君粗疏邪!二子不相当,吾已收之矣。
卷二十二志第十二◎乐四: : 自相当,合坐欢乐人命长。
卷二十三志第十三◎天文一: : 往大还校占曰:"两军相当,有大流星来走军上及坠军中者,皆破败之征也。
卷二十四志第十四◎天文二: : 占曰:"将相当之。
卷五十三列传第十三◎张茂度子永庾登之弟炳之谢方明江夷: : 不念相当,语骆宰云:'炳之贵要,异他尚书身,政可得无言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