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賊返回主頁
葉盛奏陳弭災防患: 辨別盜賊脅從,或遠配,或戍邊,庶不枉濫。
申嚴京師盜禁: 因京師內外盜賊蜂起,景帝於景泰三年(1452)十一月十四日下詔:擒獲者不分首
石璞建言弭盜之策: 可今盜賊竊發,披甲戴兵,明火劫掠。
徐珪上言請革東廠: 每見逮問盜賊,多東廠鎮撫司輯獲,或校尉挾私誣陷,或為人報仇,或受首惡贓令
李東陽上言民情: 臨清、安平(今山東陽𠔌東)等處盜賊縱橫,奪人劫財者處處都是。
八黨竊權朝政日非: 京城盜賊橫行,可縱情恣欲,不一顧念嗎?伏望側身修行,賊永成輩以絶亂源,委
蠲免賦稅: 特由張永傳旨:近來各處“盜賊”縱橫,多因水旱,衣食維艱,有司不能振恤。
林富建言停止采珠: 盜賊乘間竊發,若再以采珠坐派,耽心百姓愈窮愈急,生意外之變。
王廷相申明憲綱: 二、巡察盜賊
禁治僧徒聚衆: 京師內外盜賊竊發,輦轂之下豈應有此。
詔行海運輸糧入遼: 可免風波、盜賊之慮。
海瑞上《治安疏》: 盜賊茲熾。
韓應庚條陳救荒事宜: 十、設官兵以滅盜賊
嚴督官員“安民滅盜”: 遇有盜賊,則互相隱匿,或故意徇私,以求免地方失事之咎。
劉綱冒死上書: 內有“盜賊”,是積寇;
瀋一貫奏徵稅之害: 而禍且至於尋幹戈為盜賊
葉嚮高疏言時務大要: 高又言:今除水旱災傷、外患睏擾、盜賊橫行外,緻天下必危必亂之事主要有五端
嚴禁宗室橫行不法: 一、嚴禁宗室窩藏盜賊
準發錢糧救濟山東湖廣饑民: 盜賊四起。
亓詩教疏言天下將亂: 盜賊四起,水旱蝗災頻繁,此則頗類於宋末。
宋師襄論政務敷衍之弊: 終日講籌邊務、飭吏治、弭盜賊,而終無成效者,乃因各司議事之後,其實際執行
黃紹傑疏論溫體仁: 無處不“盜賊”,無人不愁怨;
劉宗周痛憤時艱: 自嚴刑與重斂交睏天下而盜賊遍起;
宋權疏論銓政之弊: 凡水旱盜賊之處,錢糧難完、城郭不固之處,進士不受。
吳履中疏論崇禎帝之失: 旱蝗盜賊,結成大亂之勢。
襄樊之戰: 蒙古使者以防止盜賊、保護貨物為名,要求在襄樊外圍築造土墻,目光短淺的呂文
宋廷求和降元: 聲明國信使為盜賊所殺,非朝廷的意旨,請求班師通好。
範瓊伏誅: 張瀎先命張俊藉口搜捕盜賊,以兵千人渡江入城,然後召範瓊、劉光世赴都堂議事
宋置湖南飛虎軍: 湖南帥臣辛棄疾為加強地方鎮壓“盜賊”的力量,募兵一千八百人,加以訓練。
宋廷議遷都: 盜賊蜂起。
宋班捕盜令: 第一限之內捕獲盜賊,令、尉各減一年參選。
分路而治: 邊防、盜賊、刑訟、金穀、按廉之任,皆委於轉運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