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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六 内制集卷五: : 皆为别都,将
卷九十七 奏议卷一: : 奉君命而使者皆为边鄙所轻,为大臣而作事者反畏小人所制。
卷一○○ 奏议卷四: : 则臣谓天下无贤愚皆为国家忧之,独不忧者,朝廷尔。
卷一○一 奏议卷五: : 皆为大臣忽弃,都不施行。
卷一○二 奏议卷六: : 皆为盗用矣。
卷一○四 奏议卷八: : 岂是朝廷本意?皆为主司措置之失,致人因缘以为奸尔。
卷一○六 奏议卷十: : 皆为朝廷不行,人各嗟惭,
卷一一○ 奏议卷第十四: : 此皆为世所知者犹如此,臣故知天下之广,贤材沦没于无闻者不少也。
卷一一一 奏议卷十五: : 小过微累皆为玷缺,难以必用深刑责官吏保其
卷一一二 奏议卷十六: : 皆为陛下惜也。
卷一一四 奏议卷十八: : 皆为贤辅相矣。
卷一二二 濮议卷三: : 皆为不当。
卷一二六 归田录卷一〈计六十条〉: : 皆为名臣。
卷一二七 归田录卷二〈九射格附〉: : 见于他书者皆为阿保机,虽今契丹之人自谓之阿保机,亦不应有失。
卷一二八 诗话〈计二十八条〉: : 欤?”坐客皆为之笑也。
卷一三四 集古录: : 余家集录三代古器铭有云“眉寿”者皆为“麋”,盖古字简少通用,至汉犹然也
卷一三六 集古录跋尾卷三: : “显”字皆为“”,按许慎《说文》,显从声,而转为累,其失远矣,
卷一三七 集古录跋尾卷四: : 此与朗子永宁侯相碑皆为“扉子”,莫详其义也。
卷一三九 集古录跋尾卷六: : 今碑及题额皆为忠献。
卷一四○ 集古录跋尾卷七: : 于是诏十哲皆为坐像。
卷一四二 集古录跋尾卷九: : 惟岑父碑文及其家谱二者皆为可据,故并存之,以俟来者。
卷一四三 集古录跋尾卷十: : 而书名皆为一时之绝,故并录于此。
卷一四五 书简卷二: : 皆为不便。
卷一四九 书简卷六: : 皆为圣俞嗟惋,独某不然,未知高明自以为如何也。
附录二 先公事迹〈欧阳发等述〉: : 皆为第一人,
附录三 祭文: : 皆为第一。
附录五 居士集序: : 皆为
全秦文: : 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
卷三: : 弟子皆为郎。
卷四: : 不宜皆为备物,赐钱使足而已。
卷十八: : 皆为僚属,名位不殊,素无定分,统御之尊卒有变急,不相镇摄。
卷二十六: : 於今皆为哀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