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兵返回主頁
捲三十六襄二十五年,盡二十五年: : 非用兵之侵也。
捲三十八起二十七年,盡二十八年: : 以廢興存亡不須用兵,是實須,而誣罔雲不須,故云“不亦誣乎”?服虔曰:“斃
捲三十九起二十九年,盡二十九年: : 故鄭玄註《詩》雲“象用兵時刺伐之舞”,是武舞可知。
捲四十一起元年,盡元年: : 女用兵焉,不畏威也。
捲五十三昭二十九年,盡三十二年: : 吳先用兵,故反受其殃。
捲五十四定元年,盡四年: : 刺用兵也。
捲五十六定公十年,盡十五年: : 國內用兵,計不應書,而出入皆書者,為興動大衆,皆告廟也。
捲五十八哀公六年,盡十一年: : 欲國內用兵,靈公空問軍陳,故並不答,非輕甲兵也。
精華第五: : 謂將率用兵也。
隱公捲二(起二年,盡四年): : 本有用兵徵伐之道,魯人杞不諱是也。
桓公捲四(起元年,盡六年): : 而親自用兵,故見其微弱。
桓公捲五(起七年,盡十八年): : 何言乎以火攻?據戰伐不道所用兵
莊公捲六(起元年,盡七年): : 公與一國及獨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緻伐。
莊公捲七(起八年,盡十七年): : 解云:上六年註云“公與一國及獨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緻伐”。
莊公捲八(起十八年,盡二十七年): : ○解云:即上六年註云“公獨出用兵,不得意緻伐”者,即此是也。
莊公捲九(起二十八年,盡閔公二年): : 用兵之道,當先至竟侵責之,不服乃伐之。
僖公捲十(起元年,盡七年) : : 不惡親用兵者,時怨邾婁人以夫人與齊,於喪事無薄故也。
僖公捲十一(起八年,盡二十一年): : 本有用兵徵伐不義之道。
僖公捲十二(起二十二年,盡三十三年) : : 得用兵之節,故錄詳之。
文公捲十四(起十年,盡十八年): : 何氏雲“用兵之道,當先至竟侵責之,不服,乃伐之。
宣公捲十五(起元年,盡九年) : : 師者用兵之處,而君死焉,故言於師,著其危甚,即襄十八年“曹伯負芻卒於師”
成公捲十七(起元年,盡十年): : 國傢悉出用兵,重錄內也。
成公捲十八(起十一年,盡十八年): : 危公幼而遠用兵
襄公捲十九(起元年,盡十一年) : : 非止一義而已:或諱背殯用兵,或譏其篡,或剌不討賊,枉殺大夫。
襄公捲二十(起十二年,盡二十四年) : : 得用兵之節,故詳錄之”,即襄公知力不能敵,不忍戰殺其民,至遇則止,亦得用
定公捲二十五(起元年,盡五年) : : 用兵重於會,嫌月為桓伐有危舉,不為義兵錄,故復錄會”,註云之屬,當文皆有
定公捲二十六(起六年,盡十五年) : : 而親自用兵,故見其微弱,僅能從微者,不能從諸侯,猶莒稱人則從不疑也”是。
哀公捲二十七(起元年,盡十年) : : 序用兵之次第,輕重備言,不足怪也。
捲七: : 以奇用兵
捲九: : 以奇用兵”,今宋襄國弱於楚,而行敵戰之禮,故傳譏其師敗身傷,註謂之不識至
捲十二: : 未若不用兵,以義使平者也,故曰猶可也。
捲十三: : 惡魯猥遣四大夫用兵,亦以譏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