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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三·志第十: : 人举而食,既而大雨雹。
卷五十九·志第二十六: : 漏直长一员,无品秩。
卷六十一·志第二十八: : 掌烛张设之事,及门户锁钥,内府诸宫太庙等处祭祀庭燎,缝制帘椎,洒扫掖
卷八十一·志第四十八: : 上下烛米凡燎,已前虽有剪烛提调米凡盆等官,率皆虚应故事,或减刻物料,
卷八十六·志第五十三: : 有司陈烛,设祝币,太官令帅其属入实笾豆樽罍。
卷一百十九·列传第十六: : 张为鏊山。
卷一百四十二·列传第三十九: : 夜悬栅间,编竹笼,中置火炬,照百步外,以防不虞。
卷一百四十六·列传第四十三: : 得七十二弦琵琶、五尺珊瑚檠。
卷一百八十三·列传第八十: : 同戍之将招必舍遁,丑奴独帅三千人,夜袭大营,力战不克,乃开关遣纳降。
卷一百九十六·列传第九十三: : 命有司张山为乐,师鲁又言:“燕安怠惰,肇荒淫之基;
卷二百二·列传第九十九: : 夜则张窃读。
卷二百八·列传第一百五: : 磁河决铁干,真定境也。
卷二百十一·列传第一百八: : 夜就邻家磨房读书。
卷二百二十六·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舟置一,首尾相衔。
卷二百三十九·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夜燃室中,火延竹壁。
卷二百四十三·列传第一百四十: : 何不能保护耶?”曰:“佛法如笼,风雨至,可蔽之。
卷二百五十四·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犹火之与日光也。
本纪七: : 观,用柏梁体赋诗。
志二十九: : 有明寺村、夏口二镇。
志四十八: : 南:天
志六十四: : 炬前引。
志七十三: : 除夕、上元、上火树星桥一章乾隆七年定。
志七十六: : 除夕、元夕张亦用之。
志一百十一: : 曰电、锅炉、洋枪、鱼雷等匠,曰夫役,曰文案,曰支应官,曰医官,曰一、
志一百二十: : 宋徐总幹易传四卷。
志一百二十二: : 寒絮语一卷。
志一百二十三: : 楚辞四卷。
志一百二十五: : 蜀之木,江、浙之采办官物,直、晋之赈粮,胥由局船经营其事。
志一百三十一: : 会台湾镇总兵刘明究诘此案,而龟仔角生番纠集十七番社谋抗拒,刘明招番
志一百三十五: : 是月葡人出关闸外设一路,又修复前山营厂卡,张之洞责令撤去。
列传十八: : 迳笼山。
列传四十七: : 悬以为识,骑行如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