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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卦(第二十三): : 以下也。
大过卦(第二十八): : 过”之时大矣哉!  《象》曰:泽木,“大过”;
卷上: : 阳气索藏。
卷中: : 消其形。
卷下: : 火化为土。
易纬是类谋: : 土将水之象。
卷上: : 何校耳,凶。
周易郑康成注: : 何校耳之象也。
易纬乾元序制记: : 谓受命之君所诛
卦二十一: : 初九:屦校趾,无咎。
卦二十三: : 以下也。
卦二十八: : 《象》曰:泽木,大过;
系辞下: : 《易》曰:『履校趾,无咎。
易经·系辞下传: : 易曰:「履校趾,无咎。
上经乾传卷一: : “泽木,大过”也,“雷在天上,大壮”也,“明出地上,晋”也,“风自火
上经需传卷二: : 泰道将,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是故“城复子隍”,卑道崩也。
上经随传卷三: : 初九:屦校趾,无咎。
下经咸传卷四: : 正道亦未全,故曰“小利贞”。
下经夬传卷五: : 同於噬嗑耳之“凶”。
下经丰传卷六: : 正亦矣。
系辞下卷八: : 《易》曰:‘履校趾,无咎。
第12节:三《屯》:万事开头难(1): : 首先要剪倾向于殷商的耆、于等附属国,但是却遇到耆、于等国强力阻击,所
第15节:三《屯》:万事开头难(4): : 就会重蹈秦朝亡的覆辙,这就成了"大贞凶"。
第19节:五《需》:"越是难险越向前"宜忌(2): : 渡河时弄不好就要遭顶之灾。
第26节:八《比》:一部古代外交统战大纲(1): : 迟早要背叛而被剪、清除,因此说"凶"。
第31节:十《履》:由行为到规范(1): : 由混乱走向毁
第34节:十一《泰》:政通人和享太平(1): : 因而得免于顶之灾,因此说"不遐遗,朋亡,得赏于中行"。
第36节:十二《否》:乌云遮不住太阳(1): : 自然万物的生生是气聚气散的结果,作为万物之灵的人也不例外。
第38节:十二《否》:乌云遮不住太阳(3): : 系于苞桑"--将要亡,将要亡,全系在丛生的桑树之上!其意正在于警示人们
第40节:十三《同人》:战争全景俯瞰(2): : 以消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而不以固守一城一池为主要目标。
第49节:十七《随》:反抗与镇压(2): : 周武王商后,周公、周成王又在洛阳建陪都--成周。
第52节:十九《临》:古代领导学大纲(1): : 周武王了商殷以后,天下都归顺了周人,但伯夷、叔齐对此感到羞耻,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