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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七十二·志第三十九: : 上下分,各為己私。
捲七十五·志第四十二: : 改委左右司官前去海追府分定春夏二運糧效,差官赴省貼支四分腳價,次年正
捲九十八·志第六十五: : 不得配撞科
捲一百六·列傳第三: : 而常駐河東斯特城。
捲一百九·列傳第六: : 熟於蒙古掌故、世係、族、姓氏,命拉施特哀丁作史,凡述蒙古事,皆面奉教
捲一百十八·列傳第十五: : 皆其支
捲一百三十五·列傳第三十二: : 先查剌庫祿滿石抹明安鹹得卜石反動孛迭兒石抹海住世昌耶律忒末天祐
捲一百八十九·列傳第八十六: : 敷船數,遍行合屬宣慰司,仍前遍行合屬總管府。
捲一百九十三·列傳第九十: : 外有白雲宗一,既自別於俗人,又復異於僧道,朝廷不察其偽,特為另立衙門
捲二百三十五·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 屹然為朱子嫡,隱居石堂山,學者稱石堂先生。
捲二百三十七·列傳第一百三十四: : 因別而為愛憎,至論定於千載之後,其言固不可易也。
捲二百三十八·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 有《杜詩補遺》、《桐川詩》、《梅月齋永言》、《看山清暇集》。
捲二百五十一·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 裕皇天,宗藩效順於外,臣民屬望於下,人心所共,神器有歸。
捲二百五十六·列傳第一百五十三: : 其族分二:一為柯勒奚施,一為倭馬亞。
清史稿: : 師從桐城古文吳摯甫。
本紀四: : 除正額外一切加
本紀五: : 加錢糧準抵八年正賦,官吏捐輸酌給議敘並免之。
本紀六: : 詔州縣私纍民,上官容隱者並罪之。
本紀七: : 經總兵柯彩兵剿敗,生擒博濟及前禁之格隆等,均斬之。
本紀八: : 人修築,酌移員弁,設淡水營守備。
本紀九: : 別大臣閱取。
本紀十: : 山東登州鎮總兵馬世竜以科兵丁,鞫實論絞。
本紀十一: : 請人往藏熬茶。
本紀十二: : 禁州縣捕蝗纍民間。
本紀十八: : 嚴禁扣餉兵積弊,查究偷漏洋稅,並禁紋銀出洋及私鑄洋銀。
本紀二十: : 兵堵剿。
本紀二十一: : 曾國籓奏道員李鴻章統水陸軍赴鎮江規復蘇、常,允之。
本紀二十二: : 美前使蒲安臣往有約各國辦理中外交涉。
本紀二十三: : 參贊大臣保英兵遲緩,切責之。
本紀二十四: : 選宗室王公出洋遊歷。
志二十: : 議政王等言:“乞大臣同南懷仁等測驗。
志二十九: : 納靈丘北流、鷂子諸河曰河,又東合班峪、燕支諸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