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始返回主页
卷三帝纪第三: : 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丙寅,设坛于南郊,百僚在位及匈奴南单于四夷会者数万人,
卷四帝纪第四: : 泰始三年,立为皇太子,时年九岁。
卷十二志第二: : 武帝泰始二年七月丙午晦,日有蚀之。
卷十三志第三: : 武帝泰始四年正月丙戌,彗星见轸,青白色,西北行,又转东行。
卷十四志第四: : 武帝泰始元年,封诸王以郡为国。
卷十六志第六: : 至泰始十年,光禄大夫荀勖奏造新度,更铸律吕。
卷十七志第七: : 泰始元年,因魏之《景初历》,改名《泰始历》。
卷十八志第八: : 至泰始十年,岁在甲午,九万七千四百一十一岁,上元天正甲子朔夜半冬至,日月
卷十九志第九: : 泰始二年正月,诏曰:"有司前奏郊祀权用魏礼,朕不虑改作之难,令便为永制,
卷二十志第十: : 泰始二年八月,诏曰:"此上旬,先帝弃天下日也,便以周年。
卷二十一志第十一: : 及泰始中,有司奏:"诸侯之国,其王公以下入朝者,四方各为二番,三岁而周,
卷二十二志第十二: : 泰始九年,光禄大夫荀勖始作古尺,以调声韵,仍以张华等所制高文,陈诸下管。
卷二十三志第十三: : "及泰始中,又制其辞焉。
卷二十四志第十四: : 是以泰始尽于太康,乔柯茂叶,来居斯位;
卷二十五志第十五: : 泰始二年,有司奏:"宜如有虞遵唐故事,皆用前代正朔服色,其金根、耕根车,
卷二十六志第十六: : 泰始二年,帝乃下诏曰:"夫百姓年丰则用奢,凶荒则穷匮,是相报之理也。
卷二十七志第十七: : 武帝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兖、豫四州大水。
卷二十八志第十八: : 武帝泰始七年五月闰月旱,大雩。
卷二十九志第十九: : 武帝泰始六年冬,大雪。
卷三十志第二十: : 泰始三年,事毕,表上。
卷三十一列传第一: : 泰始二年始加号谥。
卷三十三列传第三: : 泰始五年薨,诏赐东园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袭,钱三十万,布帛百匹。
卷三十四列传第四: : 泰始初,诏曰:"夫总齐机衡,允厘六职,朝政之本也。
卷三十五列传第五: : 泰始七年薨,时年四十八。
卷三十六列传第六: : 泰始初,转征东将军,进爵为公,都督青州诸军事、青州刺史,加征东大将军、青
卷三十七列传第七: : "泰始八年薨,时年九十三。
卷三十八列传第八: : 泰始元年,封燕王,邑六千六百六十三户。
卷三十九列传第九: : 泰始二年薨。
卷四十列传第十: : 请从泰始为断。
卷四十一列传第十一: : 泰始初,封祁侯。
卷四十二列传第十二: : 泰始初,增封邑千八百户。
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三: : 泰始初,加奉车都尉,进爵新沓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