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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五子之歌第三: : 使法则之。
卷十说命上第十二: : 明智则能制作法则
卷十一泰誓下第三: : 言王所宜法则
卷十二洪范第六: : 宜以取人大法则受取之。
卷十五召诰第十四 : : 继顺其功德者而法则之。
卷十六无逸第十七: : 以众国所取法则,当以正道供待之故。
卷十六君奭第十八: : 无法则迷惑,故欲与汝作法以教之。
卷十七立政第二十一: : 举文武之初以为法则
卷十八周官第二十二: : 顺蹈其前代建官而法则之。
卷十九君牙第二十七: : 用和民令有法则
(三)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 : 如果这个法则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那么,吴王僚是老三的儿子,在季札放弃了
(五)查案不难,判案才难: : 不贪不媚的人是很容易被官场的竞争法则所淘汰的,所以,下马的所谓贪官往往只
(七)江山可以送人吗?: : 是至高无上的社会法则
(十一)、于吉之死的三个版本: : 这才是符合自然法则的,大家如果都这么做了,“太皇天上平气”就会受到人类行
(十二)、屠龙术: : 这看来几乎是人性的一个法则
卷七: : 如法则之;
卷一春秋序: : 据周世法则,每国有史记,当同名“春秋”,独言“鲁史记”者,仲尼脩鲁史所记
卷十二僖元年,尽五年: : ”正以为后法则不经,故不夺其所讳,亦不为之定制。
卷十三僖六年,尽十四年: : 则可为人法则
卷十六僖二十五年,尽二十八年: : 德之法则也。
卷二十文十六年,尽十八年: : 合法则为吉德。
卷二十七成十一年,尽十五年: : 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法则,以定此命。
卷四十襄三十年,尽三十一年: : 唯顺天之法则,是言则而象之,谓文王法则放象上天而行。
卷五十一昭二十四年,尽二十五年: : 人民实法则之。
卷五十四定元年,尽四年: : 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
卷五十七哀元年,尽五年: : 法则天之明道;
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 : 王法则性命形乎先祖,大昭乎王君。
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第二十五: : 如法则之。
庄公卷六(起元年,尽七年): : 行成法则,赐以衣服,以表其德;
宣公卷十五(起元年,尽九年) : : 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是也。
第19节:平王东迁,历史不可承受之变(7): : 而礼法则是后来为了进一步维系这种关系而制定出来的。
第20节:平王东迁,历史不可承受之变(8): : 而郑庄公的做法则是不顾纲纪,执意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