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返回主頁
列傳五十四: : 河流入海無所阻。
列傳六十二: : 河流沙擁,民不能耕。
列傳六十四: : 河流高迅,僅可數十石。
列傳六十六: : 則河流入口有倒瀉之勢,埽亦迎流下。
列傳七十: : 察視河流自何處入雪山邊內。
列傳七十九: : 當順導河流,方為盡善。
列傳八十三: : 河流盡赤。
列傳八十九: : 河流無所阻遏。
列傳九十: : 使河流漸復故道。
列傳九十七: : 庶河流東註,而南岸堤根可保無虞。
列傳一百八: : 疏言河流逼北岸,當輓行中道;
正文·列傳一百十二: : 又奏:“雲梯關外二套以下河流現行之道,道遠而水淺,請於四泓以下增設閘壩;
列傳一百三十: : 又奏:“桃源境內河流因順黃壩生有淤灘,水勢紆折不暢。
列傳一百四十六: : 河流深通,舊銅船過陡河必一月,至是三日而畢。
列傳一百四十七: : 兩江總督鬆筠劾端於河流逢灣取直,以致停淤,上不直其奏,端疏辨,詔鬆筠無預
列傳一百五十二: : 河督麟慶以河流未定,遽難决議,命敬徵偕尚書廖鴻荃往勘。
列傳一百六十一: : 掣動河流,復偕穆彰阿往勘。
正文·列傳一百六十七: : 河流經行二百餘年,捨此不由,而別尋二百年以前故道,其說殊謬。
列傳一百七十: : 又近年河流每多側註北岸,宜添築越堤以為重障。
列傳二百三十六: : 俾河流直瀉抵海。
列傳二百四十六: : 暇輒使濬河流,平道路。
列傳三百十六: : 爾喀始將西界剋美忄互山地及開利川河流域割於英。
捲五·本紀第五: : 邏騎還報曰白河流澌不可渡。
捲四十·志第十六: : 西北有柘臯河流入焉。
捲四十一·志第十七: : 河流由此入會通河,後堙。
捲四十二·志第十八: : 東有汧河流入焉。
捲四十四·志第二十: : 又南有縣前河流入焉,下流註於江西。
捲四十六·志第二十二: : 東有樂蒙河流入焉。
捲八十三·志第五十九: : 河流漸微細,沙灣堤始成。
捲八十四·志第六十: : 河流不迅,泥水愈淤。
捲八十五·志第六十一: : 徐、兗河流所經,疏瀹决排,繄人力是係,故閘、河、湖於轉漕尤急。
捲八十六·志第六十二: : 河流淺,潮至方可行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