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人返回主页
卷五十四·志第二十三: : 殷人作靡靡之乐,其声往而不反,流为郑、卫之声。
卷三帝纪第三: : 殷人五徙,成汤后之业。
卷十三志第八: : 殷人涂炭。
卷十五志第十: : 殷人柱贯之,谓之楹鼓。
卷三十八列传第三: : 于是上表曰:"殷人以上,通用五音,周武克殷,得鹑火、天驷之应,其音用七。
卷四十九列传第十四: : ""殷人重屋,堂修七寻,四阿重屋。
卷六十八列传第三十三: : 《尸子》曰:"殷人阳馆。
卷二十一志第一: : 殷人禘喾而郊冥,周人禘喾而郊稷。
卷二十二志第二: : 殷人阳馆,青珪备礼;
卷二十三志第三: : 然则殷人尚声,祭天亦燔柴,何声可燔先迎神乎?又按显庆中无忌等奏称"晋氏之
卷二十五志第五: : 殷人十七代,祖契而宗汤。
卷二十六志第六: : 且殷人屡迁,前八后五,前后迁都一十三度,不可每都而别立神主也。
卷二十九志第九: : 殷人贯之以柱,谓之楹鼓。
卷三十二志第十二: : 殷人用九畴、五纪之书,《周礼》载冯相、保章之职,所以辨三辰之躔次,察九野
卷四十五志第二十五: : 殷人建丑,周人建子。
卷五十三列传第三: : 殷人则咎征更少。
卷一百四十九列传第九十九: : 且殷人屡迁,前八后五,则前后迁都一十三度,不可每都而别立神主也。
卷一百五十七列传第一百七: : 殷人祖契而宗汤,周人郊祀后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卷一百九十上列传第一百四十: : 殷人建丑,周人建子。
卷一十三·志第三: : 而殷人郊冥而祖契;
卷二百一十二·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
卷二百一十三·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殷人六庙:亲庙四,并汤而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