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返回主頁
捲四百三十四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 因語吏以某所某人為暴,翌日有訴遇奪掠者,即其人也,乃加追治。
捲四百五十五列傳第二百一十四: : 害某人,則此數人者相與謀之,曷嘗有陛下之意行乎其間哉?臣以為不除此數兇,
捲八·本紀第八: : 蓋亦難矣!如舉某人長於某事,朕亦量材用之。
捲八十三·列傳第二十一: : 殊無可以自代者乎?惟朕嘗言某人可用,然後從而言之。
捲一百二十九·列傳第六十七: : 當令大臣某人某人來此,朕將親詰問之,且索漢、淮之地,如不從,即厲聲詆責之
捲一百三十九列傳第八十九: : 藉某人參佐,要若幹士馬,用若幹資糧,某處置軍,某時成績,始終要領,悉俾經
捲一百九十二·列傳第一百四: : 殺某人,取某地,受某賞。
捲六十一: : 止曰“同某人辦事”。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捲第五十一: : 以某人為嗣,則天下莫敢違;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捲第五十四: : 而此輩乃自云某人有某功,某人有勞,臣不知此何等語,且將置先帝與太後於何地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捲第九十三: : 某人堪充某科,共計三人),仍於本人除官告敕前,盡開坐舉主姓名於後。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捲第一百零一: : 則某人宜復用,某事宜復行,此乃治亂之端、安危之機,君子小人消長之兆,在陛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捲第一百十三: : 止雲某人坐某事,以見按詞中所通事跡。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捲第一百二十一: : 衹雲『從某人之言』,即可不失事實,其言不須具載。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捲第一百三十二: : 其依某人等例指揮,並更不施行。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捲第一百四十六: : 上皇正色顧宰執曰:『某人密奏事,予此中不許留身,大臣豈可如此?』道君皇帝
捲八·田賦志: : 則為某處某人之業。
捲十四·外交志: : 更何能分辨某國某行某人,勢必至互有毀傷,保護不及。
第六講 如何研究歷史人物: : 某人無所表現,似乎其人無所表現即不值提。
(二) 過渡期間的社會與經濟(3): : 雖說我們高興某人,不同情某人,不能完全避免,那已經不是作史者之正途,有時
第四章 虛無之夏(公元前2070—前1600年): : 歷史雖然會掀起一兩朵小水花作為某人被砍棄的頭顱,但流淌的大致方向不會改變
(三)衆、庶、民: : 都是把這些人分給某人
八 新舊兩黨的鬥爭: : 蘇軾說:“從前常聽你稱贊某人犯顔直諫,某人據理力爭。
一 韓侘胄北伐與失敗: : 如果稱某人“道學”,即等於指責他面貌忠厚而內心姦詐。
四 朱元璋的大屠殺: : 當權人物决心除去某人時,自會“有人”告發他謀反)。
一 八國聯軍: : 隨意的指稱某人信奉天主教,就可殺戮。
第五章大哉前秦: : 把鐵如意朝某人身上一指,嘴裏還帶着配音:“唰!你死啦1
第七章選舉: : (一)徵召:這是天子仰慕某人的纔德,特地指名,請他到京的。
第十一章實業: : 《考工記》的工官有兩種:一種稱某人,一種稱某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