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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二百六十八: : 所論有條理,圖表亦考證精詳。
列傳二百六十九: : 暢茂條理,遂於大道,後儒罕能通之。
正文·列傳二百七十七: : 汝航條理精密,為國籓所重,及死,尤痛惜焉。
列傳二百九十四: : 條理秩然,信王氏之功臣矣!爰述大旨,以告世之習是書者,無復苦其難讀雲。
列傳二百九十五: : 一一中條理
捲七十八·志第五十四: : 又令群臣各條理財之策,議行者凡二十九事,益瑣屑,非國體。
捲一百三十八·列傳第二十六: : 一科、“練達治理”為一科、“言有條理”為一科。
捲一百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四: : 經畫有條理,甚見奬重。
捲一百四十九·列傳第三十七: : 處之悉有條理,尚書鬱新甚重之。
捲一百五十四·列傳第四十二: : 鹹有條理
捲一百五十九·列傳第四十六: : 俟百司差有條理,聽卿自便。
捲一百八十三·列傳第七十: : 若紛錯而有條理,意之所至,臻極神妙。
捲一百八十九·列傳第七十六: : 各就條理
舊五代史: : 敘述條理清晰,較好地展現了這段歷史的面貌。
捲三十·莊宗紀四: : 三院御史仍委御史中丞條理申奏。
捲三十一·莊宗紀五: : 待憑條理,以息煩苛。
捲一百七·列傳四: : 條理煩碎。
捲一百一十五·世宗紀二: : 仍令所司別具條理以聞。
捲一百四十七·志九: : 更宜條理,誠為允當,望賜施行。
捲一百四十九·志十一: : 三院侍御史仍委御史中丞條理申奏,即日停罷。
新五代史: : 條理清晰,首尾完具,顯然勝於舊史。
捲八十一志第三十四: : 比次條理,管括機要,闡究精微。
捲一百二十八志第八十一: : 往來條理,繹如也:然後成。
捲一百三十一志第八十四: : 條理五音,隱括四聲,而使協和。
捲一百四十二志第九十五: : 令其次第、賓主各有條理
捲一百七十三志第一百二十六: : 頗有條理
捲二百八十一列傳第四十: : 皆有條理,真宗嘉納。
捲二百九十七列傳第五十六: : 而為治有條理,遇族人有恩,不以私故骫法。
捲三百一十七列傳第七十六: : 為政簡靜有條理,不肯徇私取顯。
捲三百二十一列傳第八十: : 道古今事甚有條理
捲四百二十七列傳第一百八十六: : 皆欲條理成書,使可舉而措諸事業。
捲四百三十列傳第一百八十九: : 縝密有條理,它日當取所編家乡、邦國、王朝禮,悉仿此更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