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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一黥布列传第三十一: : 故汉事云“布改姓黥,以厌当之”也。
卷九十三韩信卢绾列传第三十三: : 无仗也。
卷九十九刘敬叔孙通列传第三十九: : 臣原颇采古礼与秦仪就之。
卷一百七魏其武安侯列传第四十七: : 家书,兼儒、墨、名、法。
卷一百八韩长孺列传第四十八: : 尝受韩子、家说於驺田生所。
卷一百一十二平津侯主父列传第五十二: : 乃学春秋说。
卷一百一十三南越列传第五十三: : 与越处十三岁。
卷一百一十七司马相如列传第五十七: : ”与保庸作,【集解】:方言曰:“保庸谓之甬,奴婢贱称也。
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第五十八: : 公卿请遣宗正、大行与沛郡治王。
卷一百二十六滑稽列传第六十六: : 男女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集解】:
卷一百二十八龟策列传第六十八: : 曰:【索隐】:按:褚先生所取太卜占卦体及命兆之辞,义芜,辞重沓,殆无
卷一百二十九货殖列传第六十九: : 与闽中、干越俗,故南楚好辞,巧说少信。
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七十: : 多禨祥,不经;
汉书: : 但录而已。
汉书叙例: : 遂致舛
汉书卷一下高帝纪第一下: : 〔一〕使与百粤处。
汉书卷二惠帝纪第二: : 不应两称而言。
汉书卷五景帝纪第五: : 不浇
汉书卷六武帝纪第六: : 盖技乐也。
汉书卷九元帝纪第九: : 本以霸王道之,奈何纯(住)〔任〕德教,用周政乎!〔八〕且俗儒不达时宜
汉书卷十成帝纪第十: : 〕丞相、御史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举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观。
汉书卷十二平帝纪第十二: : 又诏光禄大夫刘歆等定婚礼。
汉书卷二十一上律历志第一上: : 该臧万物而阳阂种也。
汉书卷二十二礼乐志第二: : 也。
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第四上: : 〔七〕种谷必五种,以备灾害。
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第四下: : 敢以铅铁为它巧者,其罪黥。
汉书卷二十五上郊祀志第五上: : 〔一〕民神扰,不可放物。
汉书卷二十六天文志第六: : 故其占验鳞米盐,亡可录者。
汉书卷二十七上五行志第七上: : 琚瑀以之,(衡)〔冲〕牙(玭)〔蚍〕珠以纳其间。
汉书卷二十七中之上五行志第七中之上: : 雪雨,雷电未可以发也。
汉书卷二十七中之下五行志第七中之下: : 雨雪下,音先见反。
汉书卷二十八上地理志第八上: :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