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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 从尔思。
卷八: : 谓“西南得”也。
卷十一: : 君子以友讲习。
卷十五: : 从尔思。
坤卦(第二): : 西南得,东北丧,安贞吉?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
泰卦(第十一): : 亡,得尚于中行。
豫卦(第十六): : 盍簪。
复卦(第二十四): : 来无咎。
咸卦(第三十一): : 从尔思。
遯卦(第三十三): : 而其至寡。
蹇卦(第三十九): :   九五以“大蹇”为来之主,以中正为往来之节,未及于五,难未艾也。
解卦(第四十): : 至斯孚。
损卦(第四十一): : 皆获“十之龟”也。
益卦(第四十二): : 十之龟。
夬卦(第四十三): : “震”吾也,触而遇其,是以决藩而遂之,因以为用。
艮卦(第五十二): :   “咸”之九四曰:“从尔思。
渐卦(第五十三): : 则离类绝而趋之,故曰“夫征不复”。
兑卦(第五十八): : 君子以友讲习。
卷上: : 勿疑,盍簮。
卷中: : 或益之十之龟。
周易郑康成注: : 十之龟。
卦二: : 西南得,东北丧朋。
卦十一: : 亡。
卦十六: : 盍簪。
卦二十四: : 来无咎。
卦三十一: : 从尔思。
卦三十九: : 来。
卦四十: : 至斯孚。
卦四十一: : 六五:或益之十之龟,弗克违,元吉。
卦四十二: : 六二:或益之十之龟,弗克违,永贞吉。
卦五十八: : 君子以友讲习。
系辞下: : 从尔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