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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九·志第三十六: : 命廉访司每岁造农桑文册,赴大司农司考较。
卷七十一·志第三十八: : 其拦人等斟酌存设,无使冗滥。
卷七十三·志第四十: : 至运官物,又有和顾之法。
卷七十五·志第四十二: : 前虽运,虚费财力,终无成功。
卷九十六·志第六十三: : 制以金涂竹杖,首贯铜钱,而以紫绢冒之。
卷九十八·志第六十五: : 赴都从新籍,分拣军户,呈中书省议准施行,基条件凡十有二事:
卷一百六·列传第三: : 我军射之,尽殪。
卷一百九·列传第六: : 我军以强弩射之,马始回窜。
卷一百二十八·列传第二十五: : 遇六骑射,朕无一伤。
卷一百七十四·列传第七十一: : 挪马匹,以宽民力。
卷一百九十·列传第八十七: : 及发宋宫,宜禁之。
卷二百十七·列传第一百十三: : 贼槊刺之,中颈死,犹植立不仆。
卷二百二十七·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士诚兵以火箭射之,国珍燎及须发,横刀大呼,杀两将军及十余人,士诚兵大
卷二百三十·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 贼枪刺普,杀之。
卷二百五十四·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而空帐为箭所射几满。
志二十: : 天汉乃无算小星聚而成。
志六十: : 取棉线绸片,捻线索二纽,小方戒绸三。
志六十五: : 讨平拉促浸,皆递举盛仪。
志六十七: : 及梓宫启夕,攀慕不胜,左右固请升辇,坚不就驾,断去车靷,恸哭步送。
志七十六: : 架竹三,贯以枢而搘之。
志七十七: : 用竹魨硃竿,左加闟戟,右饰龙首,并缀硃旄五,垂青緌。
志九十二: : 抚边屯属一人:拉别思满阿忠本袭。
志九十五: : 于西川之拉就近屯田,其美诺、底木达等处,令驻兵受地习耕,别斯璊以次改
志一百九: : 都沟外委百户辖四十一庄。
列传一: : 权田村,同治初,移静安庄,旋葬定陵,上谥。
列传十: : 刑白马刀为誓,成梁引师还。
列传二十: : 与弟伊尔登、宗室锡翰督亲军射,变蛟中创败去。
列传五十: : 权巩华城,上数临视,文然密疏谏,且引唐太宗作台望昭陵用魏徵谏毁台事相
列传一百三十六: : 突林中数矛刺,遂殁於阵。
列传一百五十九: : 敌自台后击,身被数十创。
列传一百八十三: : 其所部回练遽刺,铎临殒骂不绝口。
列传二百十九: : 矛环刺,启江手擒数贼,贼莫敢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