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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四十七: : 毁民居,筑园亭水阁,日役千人,舞女歌兒充牣房闼;
列传五十: : 盖无地。
列传六十六: : 应拦黄坝,挑濬河身,与上流一律宽深。
列传七十五: : 卷知为廷玉子,遣内侍就直庐宣谕。
列传九十六: : 给价除;
列传一百十: : 先后镶二百丈。
列传一百十一: : 改碍水桥座,谕速行办理。
正文·列传一百十二: : 清口坝展十丈。
列传一百二十八: : 修惠济闸,以减坝合龙,加太子少保。
列传一百四十二: : 私批摺,挟怨诬参;
列传一百四十七: : 展束清,御黄两坝,启山盱引河滚坝,清水暢出,会黄东注,刷河益深,特诏
列传一百五十一: : 久之阅多,讬言兵船已归,俟复来如命。
列传一百五十六: : 澜沧江桥以拒,镇道不能制。
列传一百五十八: : 而定海毁城垣,建造洋楼,挈眷居住,倘各省均如此,恐非通商体制,腹内之
列传一百七十: : 大要:“修高家堰坝工,先筑越坝以便工作,并於石堤外抛碎石坦坡,可期永
列传一百九十七: : 以在途阅林之望奏摺,自请议处,革职留任,降三品顶戴。
列传二百五十二: : 尽所设神坛,并谕责刚毅、董福祥亲自开导,勒令解散,卒不能阻。
列传二百七十三: : 卷,疑欲去之,副考官申解而止。
列传三百: : 其先戎架,雍正元年,归附,授职。
列传三百十二: : 私达赖所建房屋,擅用未蒙恩赏轿伞。
列传三百十三: : 将安都立、他木努房屋窝铺悉行毁。
卷二十七·志第三: : 垒壁阵疏复聚。
卷三十·志第六: : 塔张献忠。
卷五十·志第二十六: : 俱令毁。
卷七十·志第四十六: : 及卷,而所拟第三者,果汝孝也,帝大疑之。
卷八十四·志第六十: : 张福堤而堤清口,使河水无南向。
卷八十五·志第六十一: : 又新庄闸而改建通济闸於甘罗城南。
卷八十七·志第六十三: : 议者多请高堰,总河尚书杨一魁与企程不从,而力请分黄导淮。
卷九十四·志第七十: : 曰采生割人为首。
卷一百二十一·列传第九: : 而凤阳守徐安亦浮桥,绝舟檝以遏燕。
卷一百二十二·列传第十: : 鹿邑太清宫材,治宫阙于亳。
卷一百五十九·列传第四十七: : ”及卷,王华、李旻也,后果相继为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