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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公二年: : 名御戎,蔡景公为左,许灵公为右。
成公十六年: : 名御楚共王,潘党为右。
成公十八年: : 宋鱼石复入于城。
襄公元年: : 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城。
襄公四年: : 楚名侵陈,陈无礼故也。
庄公元年: : 使公子生送之。
文公二年: : 晋侯及秦师战于衙,秦师败绩。
文公十一年: : 叔生会晋郄缺于承匡。
文公十四年: : 三、叔生帅师伐邾娄。
成公十八年: : 六、宋鱼石复入于城。
襄公元年: : 人、莒人、邾娄人、滕人、薛人围宋城。
襄公十二年: : 晋侯使士来聘。
文公: : 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衙.秦师败绩.
成公: : 宋鱼石复入于城.
襄公: : 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城.系城于宋者.不与鱼石.正也.
卷一春秋序: : 案:襄元年“围宋城。
卷四隐六年,尽十一年: : 必反。
卷七桓七年,尽十八年: : 楚师分涉於
卷八庄元年,尽十年: : 杜案传文称“请以生除之”,齐人虽为杀生,心实雠齐,但不敢逆王命,故
卷十庄二十三年,尽三十二年: : 、令狐、河曲、鄢陵、城濮、大棘、衙、长岸、柏举之属,皆书战,不书伐。
卷十四僖十五年,尽二十一年: : 东经陈留、梁、谯、沛、城县入泗,此水次有妖神,东夷皆社祀之,盖杀人而
卷十八文元年,尽四年: : 为明年秦、晋战衙传。
卷十九上文五年,尽十年: : 二年衙之役云“先且居将中军,赵衰佐之”。
卷十九下文十一年,尽十五年: : 叔仲生会晋郤缺于承筐。
卷二十三宣十二年: : 名御左广,屈荡为右。
卷二十五成元年,至二年: : 商伯大、豕韦,周伯齐桓、晋文。
卷二十八成十六年,尽十八年: : 名御楚共王,潘党为右。
卷二十九襄元年,尽四年: : 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城。
卷三十一襄十年,尽十二年: : 今城传阳县也。
卷三十四襄十九年,尽二十一年: : 服虔引仲博云:齐欲诛卫,呼而下,与之言,固可取之,无为揖之复令登城。
卷三十五襄二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 服意见元年“围宋城”,追书系宋,不登叛人,谓此亦宜然,故为此解。
卷三十七襄二十六年,尽二十六年: : 普反。